•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首页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首页 > 国家提升工程动态 > 正文
  • 基层医疗纠纷及事故的分析与防范(一个村医的感悟)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11-30 15:43:24
  • 核心提示:众所周知,医疗机构是业务性很强、风险很大的行业。

     众所周知,医疗机构是业务性很强、风险很大的行业。

    这几年,我深感基层行医的艰难。据我所知,有乡村医生因处理事故承担巨额赔偿而关门不干的,有因纠纷每天奔波于法院的,还有害怕出医疗事故随时准备经商的……发生在基层医生身上的一些纠纷和事故,让我深感医疗纠纷事故防范的重要性。

    并不是每个病人到医院或诊所后都可以缓解痛苦、起死回生的,有些病人虽经医务人员全力抢救,但仍不能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特别是我们基层医疗机构,由于我们大部分村卫生室还处在“三大件”时期(听诊器、血压器、体温表),我们稍有不慎就可能遇上一些“吃不了兜着走”的事情,所以一旦出现差错,我们将会追悔莫及或倾家荡产。

    QQ图片20161130155349.jpg

    作为一名村医,我最怕出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对医疗风险的预防已经是当今及未来我们村医必须面对的问题。每当听到某某村卫生所出事了,某某医院治死人了……我的心里几天都不好受。引起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原因有很多,我觉得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操作不规范、粗心大意(医疗差错是我们工作中最大的敌人,而导致我们出现差错最大的原因往往就是粗心大意)。医护工作一定要注重细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注射技术操作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该做皮试的药品一定不能省事或存在侥幸心理而不去做皮试;也不能因为跟病人住同一村彼此较为熟悉而放弃“三查七对”。

    二是责任心不强、检查处理不细致,如误诊误治的。

    三是偷懒的,如处方书写不规范或不写门诊登记及处方的,直接拿药,这在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但是也是引起医疗纠纷、事故的一大隐患。

    四是有弄虚作假的。

    五是病人自身原因的,如隐瞒病情或病人根本不来就诊,只是让患者家属把病人病情描述后要求开药的,有些患者反复犯一种病,或本身是慢性病患者,早已成为医生的“老病号”。他们对自己的疾病了如指掌,自以为“久病成良医”,甚至“指挥”医生开药。在多数情况下,他们服用药物后症状好转。但是在个别时候,医生可能因此误诊误治,造成不可预知的后果。因“老病号”点药而延误治疗的事情,您遇到过吗?该怎么应对?在农村半夜三更我经常遇见病人家属来诊所买止痛片、退烧片的……不给吧,得罪他,给他吧担风险太大,他走后提心吊胆的……每次只能收几角钱。病情详细告知后,我每次都让她们在门诊日志上签字,一切后果自负。

    六是超范围行医的,如开各种各样的专科。

    七是与患者缺少沟通。

    八是进药不规范等等。

    九是有严重副作用的药物,没有对患者交代清楚。如要使用一些有严重副作用的药物,我们村医应对患者详细解释、事前告知并签字;对于病情预后状况的措辞应较为谨慎,千万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的期待。

    十是遇到的病人太“奇葩”。对于那些确实有病,又对你不太信任,就算看好了也会说你的药贵,没有缘分的病人就不要强求,不然会难缠事挺多的。不要攻击同行,有些人,看别人生意好就攻击别人,这样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十一是有的医生说话太随意。医生的一句话,对于病人来说可能是楼上楼下不停的检查,也可能是担惊受怕的煎熬,可能是重拾战胜疾病的信心,可能是安慰,可能是温情,也可能是冷漠无情的打击……我们医生的话,算不上金口玉言,但是也该有理有据、通情达理、认真负责、切不可信口胡说。

    十二是有些政策不完善、不落实等加深了基层医患之间的矛盾,农民怨气很大。如基本药物零差价,进啥价卖啥价,弊多利少。主要表现为:

    ①品种严重不全,说是多种,但村医能用的其实也就几十个品种。
    ②价格也太高(同一品种、同一厂家,两种价格,而且还高于同一类药品),农民热议比较大,伤害最大的是我们村医啊!
    ③农村常用的、价格低廉的药品不是基药,如感冒通、西瓜霜润喉片、去疼片、金嗓子、皮炎平、泻立停、白内停眼药水、鼻炎片等。
    ④严重断货,连续几个月没有货,怎么向农民解释;基药没有货,药店为啥有货,农民问的我没法回答。
    ⑤基本药物治疗有时效果不好。
    ⑥有很多基本药物入不了村级电脑里,新农合本无法使用,这药不让卖,那药不让卖,这药没有,那药没有,农民烦啊!农民的主观意识、行为习惯及文化背景等特殊因素,使得一旦发生事件,事件的传播速度会很快、范围很广。

    既然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价,进啥价,卖啥价,为什么出了事还让村医赔偿患者的无理要求!政府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实施基药风险该由谁来承担呢?

    不久前我曾遇见过一个心梗猝死病人,女,57岁,系开封市鼓楼区仙人庄乡,来我村走亲戚,中午在食堂吃饭时,突然出现恶心、呕吐,余无症状,急送我诊所,经我详细检查后我怀疑是心脏病,她的家人一致说是吃东西吃坏了,还说他妈的身体一直很好,没什么病,强烈要求按吃坏肚子开药对症处理一下,我让她们去医院做心电图,她们也不去。我只好详细给她们讲政策、讲病情,然后给她开了一瓶丹参滴丸,收25元,一分钱也没赚,又开了一张处方让她们去卫生院找院长免费查心电图,结果她们没去,夜里心梗急性发作死了。过后我一直庆幸自己门诊日志签了协议。要不然像平顶山叶县的一位乡医一样冤死了!

    QQ图片20161130155428.jpg

    村医干的苦啊!村医冤啊!乡村医生“伤不起”啊!!!说我们村医是“专家”我赞同,说我们村医最苦不挣钱我也赞同。有时一顿饭吃几次也吃不到嘴里,有时夜里起来多次第二天还要继续工作,每次只让收1元钱的诊疗费,大家说句实话,是不是少了点!!!

    从开业至今,我为几万人提供了医疗咨询、诊疗服务,很少出现用药失误,没出现一起医疗事故。我们村医治疗时要规范化、个体化、人性化、要审慎估计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医疗问题和纠纷,准备完善并坚决执行必要的、合理的、合法的手续和文件,我们不但要继续学习各种医疗技术,还要学习高超的交流沟通技巧及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多次给我们提出缺点意见,就是希望我们防患于未然,减少或避免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发生,所以我们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拿我自己来说,为了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我在三年前花了58元买了一本《医疗风险预防管理学》反复研读,就是在做好预防工作。

    作为村医,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逐步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严格按照诊疗常规操作,特别是处方、门诊登记一定要规范详细书写。对病人要详细问诊及做好相关疾病的体格检查,大医院设备齐全,能对各种疾病作出可靠的诊断,我们农村的情况截然不同,诊断疾病要靠深入询问病史,要靠最基本的体格检查,如视诊、听诊、叩诊、触诊等。换句话说,是通过“两只手的检查”所得,用头脑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所以一旦遇到危重病人要及时转送。我的建议是:对于危急症患者的处理,最基本的生命体征一定要检查,重要的查体一定要做,重要病史要问详细。诊断不清不要轻易用药!!!

    门诊登记协议一定要签字。我的老师曾经说过一句话:“身为一个大夫,千万牢记,一只脚在医院,一只脚在法院”。从开业至今,我时刻铭记这句话,对于来就诊的患者,首先要做到的是详细地询问病情,病史及过敏史,同时认真运用好现有的三大件(听诊器、血压器、体温表)并做好相关疾病的体格检查,我给病人看病,能吃药好的,尽量不打小针,能打小针好的,尽量不输液。如果确实需要输液的,第一次输液时,药量尽量小点,稀释浓度尽量低些,使用前详细看药物说明书,容易过敏的药物尽量单独输注,不要与其它药物混输,根据病人病情掌握恰当的输液速度,输液速度尽量慢些,因为药物过敏反应往往容易发生在用药后30分钟左右。尽量用大厂家的药品,所有需皮试类药物不仅要皮试,输液时更要严密观察。容易过敏的药物,第一次在诊所输液,不要在家输液,如必须在家输液,各种急救药品应带齐全。这样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更有利于我们抢救病人。尽量到正规的医药公司进药,因为他们各种资质齐全,手续完备。

    对于我们村医来说,只要坚决严格按照诊疗常规操作,并注意与患者沟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等等,就可以避免或减少医疗事故或纠纷的发生,如果万一与患者发生了医疗纠纷或事故,即使出现了错误,要敢于承担,造成损害时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现纠纷时,医患双方应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可以查清患者受损害的真正原因,给患者及家属一个明白。我们应变被动为主动,万不可回避推卸责任。我们应对承担的责任保持清醒的头脑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村医衷心希望国家在“新医改”中深入基层调研,落实政策完善各种制度,让在基层工作的村医都看到希望,感觉有奔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区”这项政策落到实处,才能减轻或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这一难题,大医院的医闹也就会越来越少!也只有这样,才能在乡医中营造出努力学习、踏实工作、医患和谐的良好氛围。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京ICP备11018379号-2
    Copyright©1999-2019 TH55.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汉中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