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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出台扶持政策 力促中医药强省建设 做大中医药“晋”字品牌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赵红娟,王珊珊 时间:2014-02-11 08:39:12
  • 核心提示:  ●县级以上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市级中医院全部达到三级水平,七成以上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甲水平  ●加强民间医药优势技术、传统医药“

      ●县级以上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市级中医院全部达到三级水平,七成以上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甲水平

      ●加强民间医药优势技术、传统医药“非遗”项目传承工作

      山西省近日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以做大中医药“晋”字品牌、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为主题,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和建设“健康山西”中的作用为主线,以建立健全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健康服务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继承创新体系和中药产业体系为重点,逐步实现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

      自2011年底,省委书记袁纯清批示做大中医药“晋”字品牌以来,《山西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山西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意见》相继出台,建设中医药强省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政策法规更加完善。

      《意见》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设置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

      山西目前拥有相对完善的公立中医院体系,基本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119个县(市、区),但也面临“省会独大”、“单兵作战”的发展困局。为此,《意见》强调完善公立中医院服务体系,推进公立中医院综合改革。要求市级中医院全部达到三级中医院水平,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纳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70%以上达到二甲中医院水平,并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中医专科协作机制,使每个市级中医院都有国家级重点专科,每个县级中医院都有4个以上省级特色专科和1-2个省级重点专科。同时要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开设不低于总床位数5%的中医病床,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配置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意见》还强调,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除了强化县级中医院龙头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绩效考核等均有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支付范围。

      近年来,山西大胆探索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山西中医学院今年成立了“傅山学院”,努力打造传统师承模式与现代大学制度相结合的中医药高等教育品牌。《意见》强调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中医药人才比较优势。具体政策包括优先扶持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大力开展省、市、县三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培养和引进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名医名师和创新团队,鼓励和引导各类中医药人才到基层工作,加强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探索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等。

      《意见》要求,加强山西历代医家、当代名老专家、中医学术流派以及民间医药优势技术、传统医药“非遗”项目的传承工作;支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科研实验室建设,建立相对独立的中医药项目、成果评价体系。

      《意见》还要求,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培育中药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支持中药新药研发和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鼓励医疗机构根据名医验方研发中药制剂等;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强省战略,深度挖掘中医药文化资源,着力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重视保护中医药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中医药国际合作,包括在境外兴办中医药经营实体和开展中医药服务,建立高水平的中医药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促进中医药“晋”字品牌走向世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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