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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平遥:30民间中医获行医资格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王力盛 王雅弘 时间:2013-12-29 21:12:00
  • 核心提示:本报讯 45岁的山西平遥民间中医邓志惠日前手捧“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资格证书,欣喜地说:“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盼到这一天,以后给群众看病名正言顺了。”  近日,山西省平遥县通过半年多组织培训、考

    本报讯  45岁的山西平遥民间中医邓志惠日前手捧“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资格证书,欣喜地说:“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盼到这一天,以后给群众看病名正言顺了。”

      近日,山西省平遥县通过半年多组织培训、考试、面试及社会公示等严格程序,从全县民间中医中筛选出首批30名拥有一技之长的人员,为他们颁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资格证书,并由各乡镇卫生院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长期以来,平遥县植根于民间、服务百姓的民间中医众多,却因种种原因领不到行医证照而被列为卫生行政部门的取缔对象。为破解这一尴尬局面,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作为山西省唯一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平遥县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于今年铺开了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该县在对全县民间中医摸底调查基础上,出台《平遥县卫生局关于对我县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及资格认定的通知》,规定认定对象年龄不低于40岁,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户籍在该县行政区域内,未能按《执业医师法》规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和按有关规定领取乡村医生执业证;医德医风良好,在当地群众中声誉较好,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以来未出现过医疗事故;在当地有影响力并取得一定疗效。

      该县制定了相应的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通过资格认定的人员只能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执业注册必须持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聘用证明,不得开设个体医疗机构;经注册执业的人员,只允许在其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同时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参加乡村医生培训及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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