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河南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药现代化 > 示范基地 > 河南 > 产业动态 > 正文
  • 河南鼓励新农合参合人员使用中医药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8-25 09:06:39
  • 核心提示: 从10月1日起,河南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包括中医药在内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成为率先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省份,中医药将被最大限度纳入新农合和医保报销补偿范围。

        从10月1日起,河南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包括中医药在内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成为率先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省份,中医药将被最大限度纳入新农合和医保报销补偿范围。

        河南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介绍,此次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将鼓励和引导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将被最大限度地纳入新农合和医保报销补偿范围。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对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项目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提高5%。

        “参合人员不用再支付额外费用,均可享受到按分段补偿法给予的补贴。”秦省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险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2014年度的参合人员,在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5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实行分段补偿,1.5~5万(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补偿封顶线30万元。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京ICP备11018379号-2
    Copyright©1999-2019 TH55.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汉中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