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中药现代化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药现代化 > 产业动态 > 正文
  •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实施药品电子监管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3-31 20:28:16
  • 核心提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公告,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药品制剂品种、全部生产和流通过程的电子监管。 公告要求,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公告,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药品制剂品种、全部生产和流通过程的电子监管。 公告要求,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在今年12月31日前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完成生产线改造,在药品各级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并进行数据采集上传,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核注核销。 公告提出,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全部入网,对所经营的已赋码药品“见码必扫”,及时核注核销、上传信息,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京ICP备11018379号-2
    Copyright©1999-2019 TH55.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汉中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