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2年度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并发布《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13日。
今年,国家药监局计划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进口药品以及基本药物地方增补品种实施电子监管。通知要求各级药监部门切实加强相关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要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与日常监管、GMP检查、GSP检查相结合;同时积极利用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在线检查辖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保证电子监管码的印刷质量,在产品出厂时扫描全部电子监管码并上传。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