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丹麦规定,中药是不允许进口的。因此,目前在丹麦市场上销售的中成药或中草药,要么是以食品或保健品名义进入丹麦,要么是通过其他管制较松的欧盟国家转口进入丹麦。即使是作为食品、保健品,也需要按要求到丹麦食品管理部门登记。凡商品标签不合规范或未进行登记的,通常不能在市场销售。这些严格的管理措施,使相当数量的中成药商品即使进入了丹麦,也只能在一些专门销售亚洲和中东食品的商店经销,难以摆上丹麦正规的保健品商店和大型超级市场的货架。
丹麦市场上仍然能够看到以天然药物注册的商品,如:银杏液、缬草液、大蒜片等,但多由丹麦公司开发注册。人参片多作为保健品销售。到目前为止,无论中成药还是中草药,丹麦市场都还没有任何来自中国的正式的注册药品。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中国国内市场销售的中成药,不少都含有西药成分。这种组合显然难以进入国际市场。例如:按丹麦规定,含有西药成分就只能作为西药实施注册,这甚至意味着其中某些中药活性成分只起辅助作用。
显而易见,中药在丹麦的走向不外乎3个前景:一是仍然作为食品或保健品销售,但要符合丹麦的商品标签规范和登记要求;二是作为天然药物进行注册后销售;三是作为药品按常规的西药注册后销售。
曾多次访问过中国的丹麦TCM集团首席执行官比昂•彼德森先生,曾对中药进入欧洲市场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他认为,欧洲对中药的需求呈上升趋势。
他强调,中药要快速进入欧盟市场,首要的是寻找合作伙伴,而丹麦是中药进入欧盟市场的首选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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