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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召开第四次“治未病”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时间:2010-06-30 07:58:00
  • 核心提示:国中医药医函〔2008〕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新疆建设兵团、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贯彻落实《“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治未病&rd
    国中医药医函〔2008〕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新疆建设兵团、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贯彻落实《“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工作,经研究,定于10月下旬在上海市召开第四次“治未病”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总结“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前一段工作;

    (二)研究、讨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基本标准(讨论稿)》、《中医医院预防保健科室基本标准(讨论稿)》、《中医“治未病”效果评价体系(讨论稿)》等相关文件;

    (三)就开展“治未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研讨和部署。

    二、时间

    2008年10月26日下午—27日中午,10月26日上午报到。

    三、地点

    会议地点:上海市新梅华东大酒店明珠厅(天目西路111号,新客站南广场.021-63176678)。

    报到(住宿)地点:上海市中亚饭店(梅园路330号,新客站南广场,021-63172317)

    四、参加人员

    (一)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各1人(见附件1);

    (二)各有关省(区、市)推荐试点单位各1人。

    五、其他

    (一)本次座谈会与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上海举办的“治未病”高峰论坛系列专题讲坛第一期相衔接,欢迎出席讲坛的各试点单位的同志前来参加。

    (二)本次座谈会不收会务费,参加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三)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将工作总结汇报电子版于10月22日前发至医政司一处邮箱,纸质材料(100份)带至座谈会进行书面交流。

    (四)请参加人员将会议回执(见附件2)于2008年10月22日前反馈至上海市中医医院(传真:021-56639310)。

    (五)本次座谈会不安排接站,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乘车路线见附件3。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联系人:叶宝东 刘文武

    电 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邮 箱 yizhengsiyichu@126.com

    2. 上海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处

    联系人:陆超娣

    电 话:021-22121625 13818242413

    3. 上海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干光磊

    电 话: 021-56639668 15900869286

    传 真: 021-56639310

    附件:1.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

    2. 第四次“治未病”工作座谈会回执

    3.第四次“治未病”座谈会地点及乘车路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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