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函〔2008〕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新疆建设兵团、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贯彻落实《“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工作,经研究,定于10月下旬在上海市召开第四次“治未病”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总结“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前一段工作;
(二)研究、讨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基本标准(讨论稿)》、《中医医院预防保健科室基本标准(讨论稿)》、《中医“治未病”效果评价体系(讨论稿)》等相关文件;
(三)就开展“治未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研讨和部署。
二、时间
2008年10月26日下午—27日中午,10月26日上午报到。
三、地点
会议地点:上海市新梅华东大酒店明珠厅(天目西路111号,新客站南广场.021-63176678)。
报到(住宿)地点:上海市中亚饭店(梅园路330号,新客站南广场,021-63172317)
四、参加人员
(一)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各1人(见附件1);
(二)各有关省(区、市)推荐试点单位各1人。
五、其他
(一)本次座谈会与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上海举办的“治未病”高峰论坛系列专题讲坛第一期相衔接,欢迎出席讲坛的各试点单位的同志前来参加。
(二)本次座谈会不收会务费,参加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三)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将工作总结汇报电子版于10月22日前发至医政司一处邮箱,纸质材料(100份)带至座谈会进行书面交流。
(四)请参加人员将会议回执(见附件2)于2008年10月22日前反馈至上海市中医医院(传真:021-56639310)。
(五)本次座谈会不安排接站,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乘车路线见附件3。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联系人:叶宝东 刘文武
电 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邮 箱 yizhengsiyichu@126.com
2. 上海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处
联系人:陆超娣
电 话:021-22121625 13818242413
3. 上海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干光磊
电 话: 021-56639668 15900869286
传 真: 021-56639310
附件:1.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
2. 第四次“治未病”工作座谈会回执
3.第四次“治未病”座谈会地点及乘车路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