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办[2003]024号
关于召开“2003年‘中国·泰国’
中医药学术交流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拓展中医药新的合作领域,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经中国科协批准(科协外批字[2003]32号),受泰国振亚国际有限公司的邀请,中华中医药学会拟组团参加 “2003年‘中国·泰国’中医药学术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3年4月9日—15日,为期8天。
二、会议地点:泰国曼谷。
三、会议内容:宣传中医药最新研究成果,研讨中医药在东南亚地区的发展现状,探索中医药新的科研成果如何更快地走向世界,实地考察泰国中医医疗机构、中药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探索新的合作方式,共同展望21世纪中医药的发展与应用的前景。
四、报名注册及会务费标准:
(一)凡报名参加者须预先交纳报名费2000元人民币,用于通讯、办公、办理签证手续、机场建设费、税金等。
(二)会议费用为790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国际往返机票、会议注册费、境外食宿费(三星级以上酒店)、交通费、陪同翻译费、考察费、联络及境外保险费等费用。
凡报名者填写报名表(加盖本单位或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医药学会公章)及报名费于2003年3月15日前传真并邮寄至中华中医药学会。
五、注意事项:欢迎提交大会论文发言稿,字数不超过2500字,待大会学术交流后结集出版。
六、交费方式:
户名:中华中医药学会
开户银行:北京市工行东城区支行和平里分理处
帐号:0200004209200015436
联系人:王 红
电话:(010)64218316 传真:(010)642979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中华中医药学会
邮编:100029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0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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