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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解决后顾之忧 安徽省卫生厅出台了《关于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后,先确定了怀远、泾县、南陵等3个县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11年后增至8县。各试点县均组织了对全县中医药机构、人员和设备等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全县中医药人员和设备档案,为开展试点提供决策依据。在此基础上,各试点均组织制订了实施方案并由县政府印发实施,确定了试点乡镇,先易后难,先乡后村,循序渐进,以点带面。 各试点县均制定了中医药人才引进管理的暂行规定,由县人社局和卫生局负责中医药人员招聘,县中医院负责全县中医药人员统一管理、统一培训。新聘大学生必须先在县中医院跟师带教两至三年后,由县卫生局统一安排至乡镇卫生院工作。在乡镇工作五年以上的中医药人员,择优选调至县中医院工作。县卫生局同时对全县中医药人员进行统一调配,确保每个乡镇有一至二名中医药人员,保证中医药人员能够“上得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同时,各试点分期对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根据本地疾病谱,组织编写“十方十药”教材。 鼓励引导当地政府将试点工作与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与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相结合,既丰富了试点的内涵,又扩大了创建工作的成效,夯实了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基础。同时,给试点县卫生局和中医院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在中医药其他项目和经费安排上给予倾斜,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农村中医药服务得到保障 各试点县结合基层综合医改,对全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先期开展试点的3个县38个乡镇卫生院中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由23个增加到38个,中医科软硬件条件都得到明显改善,达到国家规定的中医科建设标准。通过推行“十方十药”,让能够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的村卫生室由19%提高到80%以上。同时按照“方便群众、优化配置”的原则,对乡村中医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基本实现了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功能全覆盖。推行一体化管理后,随着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中医药人员、药品和服务的统一管理,村级中医药卫生服务的规范性明显加强,农村居民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安全性有了基本保障。 通过试点,县级中医医院作为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的“龙头”作用得到体现,一方面发挥了技术指导、培训人员、推广技术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促进中医院本身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通过试点,探索了建立城乡联动协作配合医疗服务的新模式,为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初步统计,3个试点县中医医院2011年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比2009年试点前分别提高19%和21%。 实行统一调配人员后,改变了以往拿钱招不到人的状况,形成了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试点后拥有中医人员515人,较试点前增加54.7%,稳定农村中医药队伍的机制初步建立。 总之,全省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饮片配送、统一业务管理),促进了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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