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是一切外感疾病的总称,又指外感风寒,感而即发的疾病,它以六经辨证为辨证纲领。太阳病是外感病.的初期阶段,其篇幅在《伤寒论》中占据较多。传统观念认为六经辨证与八纲辨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辨证体系。一般认为,三阳病多属于热证、实证、阳证;三阴病多属于寒证、虚证、阴证。从而得出了太阳病当属阳证、热证、实证,对于太阳病性质为热证,笔者持相反观点,现陈述如下。
从八纲辨证来看,热证是感受外邪,或阳盛阴虚,表现为机体机能活动亢进的证候。寒证是感受寒邪,或阳虚阴盛,机体机能活动衰减的证候。太阳病是人体感受外邪,正邪交争于人体浅表部位出现的病证,为外感病的初期阶段。从其脉证、方药来看,属于狭义伤寒,由外感风寒致病。何以言之?若太阳病由热邪所致,必然会引起发热喜凉、口渴饮冷、面红目赤、烦躁不宁、小便短赤、大便燥结等一系列阳热见证,其治疗当用寒凉之品清热泻火或清热养阴。反观太阳病,无论表实表虚,还是蓄水蓄血,均与热无缘。从太阳伤寒与中风及其兼证来看,由于风寒侵袭太阳,引起营卫不和,正邪交争而发病,又因体质的不同及其感邪的轻重而表现出了发热、汗出恶风、头项强痛、脉浮缓的中风证(1、2、12、13、15、53、54、93等条)和发热恶寒、头项强痛、无汗而喘、身痛腰痛、骨节疼痛、脉浮紧的伤寒证(1、3、35、36、46等条)及其兼证,在治疗上采用了辛温解表的麻黄汤、桂枝汤等方。至于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脉浮紧的大青龙汤证(38条),乃因内有郁热、外感风寒,仍属于寒证,所以采用辛温解表重剂,兼清里热。再从太阳腑证分析,由于经病不愈,病邪循经入腑,影响膀胱气化,以至水气内停,小便不利,成为蓄水证(71、72、74、161等条);若与内有之瘀血相结于下焦,则见小腹急结,或硬满疼痛,甚则发狂,成为蓄血证(109、128、129、130等条)。治疗上选用了五苓散、桃核承气汤、抵挡汤(丸)等方,从方药分析,腑证热象也不甚明显,虽然蓄血证运用了苦寒之大黄,笔者认为是取其祛瘀泻下,使邪有去路(前贤不乏此类医案),从整个方药组成来看,仍不能称为寒凉剂。
在太阳病篇还可以见到太阳病变证,内容广泛庞杂,其中也列举了麻杏石甘汤证(63、167条)、栀子豉汤证(78、79、80、31、374等条)、葛根芩连汤证(34条)以热邪(或寒邪化热)致病为特点的条文,但它们已不具备太阳病的特征,难以用六经辨证进行诊断治疗,列于太阳篇是为了说明疾病变化过程中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内在联系,在此不多赘述。《伤寒论》第6条提到了“太阳温病”的主要特点及其误治后的变证,笔者认为,列于太阳篇是为了提醒后人注意与太阳病相鉴别,以免辨证不当,贻误病情,所以有论无方。《伤寒论》对外感病的论述是详于寒而略于温,全书也只有第6条比较集中地论述了温病及其误治后的变证。
从邪气性质来看,寒为阴邪,易伤阳气,热为阳邪,易耗阴津。“扶阳气,存阴液”的治疗原则贯穿于《伤寒论》一书,若太阳病为热病,则依邪气性质易耗伤阴津,治疗上注重“存阴液”,仲景决不会用辛温之品来“存阴液”。恰恰相反,太阳病的治疗处处体现了“扶阳气”的精神。
再从太阳病治疗禁忌分析,仲景明训“桂枝下咽,阳盛即毙”,伤寒表实证、湿热内蕴及内热盛者(1、17、18、20等条)忌服桂枝汤,阳虚、阴虚、阴阳两虚者禁用麻黄汤(49、50、85、86、87、88、89、90、91条)。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太阳病是讨论狭义伤寒的,由外感风寒而发,治疗上以辛温解表为大法,属表证、实证、寒证。而太阳病属热证的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故在此提出个人观点以正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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