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民族医药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族医药 > 新闻篇 > 正文
  • 乌鲁木齐市药监局五措施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 时间:2009-03-25 14:14:00
  • 核心提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为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深入调研,找准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该局深入全市各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研究、生产、使用单位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为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深入调研,找准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该局深入全市各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研究、生产、使用单位开展专项调研,并先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

      二是努力为医药产业发展营造务实政策环境。该局积极引导企业从全区重点中维药品种、传统验方、医疗机构制剂中挖掘筛选新药,充分发掘中医药和维医药资源潜力,提升技术含量,逐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努力为医药产业发展营造宽松的办事环境。对初审和受理的中药、维药医院制剂,建立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审随上报,快速办理。做到寓服务于监督中,把勤政、廉政和优政结合起来,把优质服务贯穿于药品监管的各个环节。

      四是建立对重点企业实行联系制度。该局在日常工作中给予重点联系和扶持,主动了解、协助解决重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发展方向、项目立项、产品报批、认证等问题,充分发挥药品监督检验的政策导向和技术支撑作用,指导企业解决药品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京ICP备11018379号-2
    Copyright©1999-2019 TH55.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汉中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