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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玄参脱毒种苗生产标准操作规程(二)

  • 来源:现代中药杂志 作者: 时间:2009-03-31 16:12:00
  • 核心提示:  4 技术要求  4.1 玄参脱毒技术规程  4.1.1 外植体的选择选择具有品种典型性,生育健壮,未被病毒感染或病少的单株作为基础材料,选取其健壮子芽茎尖做为外植体。  4.1.2 外植体的灭菌将选取的玄参子芽用清水洗干
      4  技术要求

      4.1  玄参脱毒技术规程

      4.1.1  外植体的选择选择具有品种典型性,生育健壮,未被病毒感染或病少的单株作为基础材料,选取其健壮子芽茎尖做为外植体。

      4.1.2  外植体的灭菌将选取的玄参子芽用清水洗干净,用自来水冲洗12 h后,用75%的酒精表面消毒60 s,用重蒸水冲洗4-5次,再用0.1%升汞溶液浸泡10 min后,用重蒸水冲洗4-5次,备用。

      4.1.3  外植体培养在无菌条件下,从灭菌后的玄参子芽茎尖选取0.5 mlTl的带有1-2个叶原基组织,将其接入MS培养基中。二个月后,选取正常的幼芽转入MS+BAl.0+增殖培养基中在日间25℃土2℃光照12 h,晚间18℃土2℃,光照强度1 600-2 000 1x的条件下进行增殖。30 d后将从不带根的小植株群分出单株接种在MS+NAA0.35生根培养基上,进行生根培养。再经过30 d,可长成健壮的玄参组培苗。

      4.1.3  病毒检测选取健壮玄参组培苗,用指,示植物和血清进行鉴定,不含玄参花叶病毒和玄参斑驳病毒的株系为病毒脱毒基础母苗。

      4.2  脱毒玄参组培种苗扩繁将“4.1.3”中的基硎母苗用MS+NAA0.5+BA0.5培养基进行快速繁殖。4.3  玄参组培脱毒苗移栽驯化技术规程

      4.3.1  练苗苗圃(基质选择)建设移栽前10 d建养料大棚,使棚为土壤温度保存在10-15℃,苗圃中土壤应符合GBl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严整土棚内土地并做畦,灌透底水,在畦面上铺15 cm厚蛭石。为防治地下害虫和土壤杂苗,用敌百虫和多菌灵进行杀虫、杀菌,并在移栽前一晚上用百菌清烟熏剂对大棚进行消毒,上述药剂应符合GB4285.1989《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4.3.2  炼苗移栽前将脱毒瓶苗从灯光移到自然光下,经过2-3 d逐步开启瓶口,进行栽前适应性炼苗,直至脱毒苗叶片相对成熟。

      4.3.3  移栽方法将脱毒苗小心从瓶内取出,澍掉根部附着的培养基,在多菌灵溶液中浸泡10 s,及时将脱毒苗栽人棚内畦面的基质中,栽时确保根系舒展,边覆基质边轻压,栽后用细孔喷壶喷水洗去叶面基质,使根与基质密切接触。

      4.3.4  栽后驯化按畦宽搭成15 cm高的小拱棚覆膜保湿,严格控制温湿度。前7 d大棚内的温度白天不能超过24℃,夜间不能低于5℃,最好保证在12℃-20℃之间,在适宜的温度条件下,尽可能改善光照条件,避免强光直射。7 d后逐步对地膜小拱棚进行适当断续通风。半月后,如大小拱棚通风时间并及时补充水分和养分,防止受旱,此时温度提高到22℃-25℃。4周后待脱毒苗长出新幼叶时,可将棚膜逐渐揭去,10 d后可移栽到网棚生产原原种。

      4.4  原原种生产

      4.4.1  脱毒玄参原原种生产基地选择建立脱毒玄参原原种生产基地必须是玄参生长最适宜区,并有与之相适应的环境条件。按GAP要求,大气环境应适合“GB3095.1982'’二级标准;土壤环境条件符合“GB5618—1995'’二级标准;灌溉水符合“GB5084—1998'’标准。远离主干公路及污染源,交通方便,连片或相对连片,光照充足,近水源,土层深厚沙质壤土。

      4.4.2  网棚建设及土壤改良在选好的生产基地用60目的尼龙网纱搭成防虫网棚,棚内基质用园土+腐殖土+河沙=1:2:1。整地前施足底肥,每亩施2 500 kg以上的优质腐熟厩杂肥,20 kg左右的过磷配钙肥,耙平、耙细。

      4.4.3  移栽及田间管理将经过驯化后的脱毒玄参苗按株行距30 cm~30 cm进行移栽。在阴天或下午至傍晚进行移苗,移苗时可先在栽植穴内灌水,然后将脱毒种苗放人,埋土、浇水。第2-3 d表面松土保墒,加强肥水管理,中耕除草,多次培土尽量多产原原种。定期防虫,一个周在网棚内防一次虫。

      4.5  原原种收获及贮藏

      在脱毒玄参生长期结束后收获种芽,将子芽掰下,去掉有虫害和有损伤的,留白色、健壮的子芽,置于先挖好的土坑中,一层子芽,一层细土,最多放4-5层,以3层最佳,最上面覆土15-20 cm越冬。

      4.6  玄参脱毒种苗质量标准

      4.6.1  质量标准

      4.6.1.1  外观性状玄参脱毒种苗应以选子芽白色、粗壮为佳。

      4.6.1.2  有效成份含量检测按《中国药典》玄参的有效成份标准,进行原种含量测定。

      4.6.1.3  农药残留量与重金属限度要求按国家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准农药六六六、DDT残留量均不得超过0.05 mg&g,重金属As、Pb、Cd、Hg的限度分别不得超过0.2 mg/kg、1.5 mg/kg、0.05 mg/kg。   

      4.6.2质量检测   

      4.6.2.1  有效成分含量检测脱毒玄参原原种有效成份含量应符合《中国药典》玄参项下,按干燥品计算,含哈巴俄苷(C24H3O011)不得少于0.050%。

      4.6.2.2  农残检测按GB/T5009.19-1996食品中六六六、DDT残留的测定方法检测。

      4.6.2.3  重金属检测分别按GB/T5009.11.1996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5009.12.1966食品中总铝的测定方法、GB/T5009.15—1996食品中总镉的测定方法和GB/T5009.17—1996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检测。

      4.6.3  检验规则

      4.6.3.1  不合格项目分类样品中的外观性状理化指标,如不能达到要求应记作不合格。①A类指农药残留量、重金属限度、玄参有效成份含量指标不合格。②B类指外观性状不合格。

      4.6.3.2  收获检验同一脱毒基础苗生产的种芽为同一批次的产品。每批产量需进行常规检验,并附有检验部门签发的质量合格证。取样以批为单位,总样品的量应大于3kg;取样方法采用过角线法,取样品对角两份,重复操作至所需取样量,此为平均样品。分别取(150-200 g)作为测定样品内含物,其中1/3供实验分析用,l/3恢复使用,其余l/3留样保存,保存期至少一年。

      4.6.4  判定原则

      4.6.4.1  检验项目  外观性状、理化指标及有效成分含量。

      4.6.4.2  结果判定受检样品有1项A类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受检样品中允许有l项B类不合格;当超过一项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经检验,本品A、B类指标均达到者,则判定该批产品为无公害玄参脱毒种苗。受检样品中允许有一项B类指标,按优质无公害玄参脱毒种苗执行,当超过一项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玄参脱毒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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