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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苦丁茶苗木繁育

  • 来源:中药网 作者: 时间:2007-08-14 08:29:32
  • 核心提示:前 言DB33/ 407-2007《无公害苦丁茶》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种子;--第2部分:苗木繁育;--第3部分:栽培技术;--第4部分:加工技术;--第5部分:质量安全要求。本部分为DB33/ 407-2007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DB33 /T 407.2-2003《苦丁茶 第2部
    DB33/ 407-2007《无公害苦丁茶》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种子;
    --第2部分:苗木繁育;
    --第3部分:栽培技术;
    --第4部分:加工技术;
    --第5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DB33/ 407-2007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DB33 /T 407.2-2003《苦丁茶 第2部分:播种育苗》和DB33/ 407.3-2003《苦丁茶 第3部分:苗木》,本部分与DB33/T 407.2-2003和DB33/ 407.3-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原标准各部分作了重新组合、归并和调整;
    ——增加大叶冬青苦丁茶的拉丁学名;
    ——增加了叶片修剪条目。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新昌县苦丁茶研究所、新昌县林业局、新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杜宏彬、吕世新、王伟妃、何晓锋、梁源新。
    本部分于200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无公害苦丁茶:  苗木繁育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苦丁茶苗木繁育的全过程,即从种源确定,母树选择到种子采收、苗圃选择播种、苗木管理等技术要求,同时规定了苦丁茶苗木的分级定义、分级要求、检验方法和包装、贮运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露地培育的大叶冬青苦丁茶(Ilex latifolia Thumb.)裸根苗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4285—19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1—2000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
    GB/T 8321.2—2000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
    GB/T 8321.3—2000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
    GB/T 8321.4—199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
    GB/T 8321.5—199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
    GB/T 8321.6—2000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六)
    GB/T 8321.7—2002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播种苗
    利用植物种子培育的苗木。
    3.2  
    容器育苗
    利用各种容器装入配制好的营养土进行播种或移植育苗的方法。
    3.3  
    条播
    是按一定的行距开沟播种的方法。
    3.4  
    撒播
    把种子满撒于苗床上的一种播种方法。
    3.5 
    苗木种类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指播种苗(包括芽苗移栽)、移植苗和扦插苗等。
    3.6 
    苗龄
    苗木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苗龄表示法: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床的年数;第二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用短线间隔,各数之和为苗龄。
        示例:
        1—0       表示一年生播种苗;
    2—0       表示二年生留床苗;
        2—1       表示三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1年。
    3.7 
    地径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杆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扦插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
    3.8 
    苗高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3.9 
    不合格苗木
        不允许出圃的报废苗木。包括机械损伤、病虫危害严重苗木以及生长发育严重受抑的弱小苗。
    4 要求
    4.1 圃地准备
    4.1.1 圃地选择
        选择交通便利、地势平坦、水源充足和易于排灌的新开地或水稻田作苗圃。要求土质肥沃、土层深厚、结构疏松、透气良好的壤土、pH值在5.5~7.0之间.
    4.1.2  轮作
    同一块土地,不宜连年播种育苗,应与水稻或绿肥轮种。
    4.1.3 整地作床
        第一次全面深翻,深度30cm以上,第二次15cm~20cm,碎土、平整。苗圃四周开好50cm宽的排灌沟,苗床规格宽100cm~120cm,高10cm~15cm,沟宽30cm~40cm。
    4.1.4  基肥
        每亩施入腐熟饼肥100kg~150kg或腐熟栏肥1000kg,翻入土中作基肥,同时结合播种,每亩施入钙镁磷肥50kg和腐烂焦泥灰2000kg.。
    4.2  播种
    4.2.1  播种时间
    冬播或春播,具体时间为12月~3月份,未经处理的种子也可于9月份播种。
    4.2.2  播种方式
        采用条播方式,条距20cm~25cm,深3cm,播种条划好后,先施少量焦泥灰,镇压沟底,使之平整紧实,然后播下拌有钙镁磷肥的种子(1:20),再用焦泥灰覆盖率,厚度1cm,或用本土覆盖,厚度0.5cm左右,最后盖稻草或农用薄膜。
    4.2.3  播种量
        一级种子每米播100粒~150粒,每0.067公顷的播种量7.5kg;二级种子播种,每米播种沟播籽200粒~300粒,每0.067公顷的播种量15kg;三级种子每米播种沟播籽500粒,每0.067公顷的播种量30Kkg,用发芽种子播种和芽苗移栽每米30株左右,每0.067公顷6万至7万株。
    4.2.4  容器育苗
    用营养钵播种育苗,每钵播入发芽种子1粒,未经处理的种子不宜使用。
    4.3  苗木管理
    4.3.1  水分管理
        以保持苗床湿润为宜,但也要避免圃地积水,防止苗床过湿。
    4.3.2  遮荫
        当有少量种子发芽破土时,即可揭去稻草,拱起薄膜,盖上遮荫网,待地温升高后,适时揭去薄膜,遮荫网的透光率为40%~50%,遮荫至9月下旬前后。同时,在整个遮荫期内,要注意“练苗”,适当透光。
    4.3.3  追肥
        追肥在苗木生长期进行,在苗木显真叶至8月份,可喷0.2%磷酸二氢钾加0.1%尿素液2次~3次,另外还可适当施些经充分腐熟的人粪尿液等,施后要用清水淋浇苗木。
    4.3.4  除草
        在苗木生长时期,根据土壤水分状况及杂草生长状况,及时进行松土除草,最好在浇水后或降雨后3天~5天,土壤半湿时进行,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
    4.3.5  叶片修剪
        1年~2年生苗木,当枝叶相互接触,达到郁闭或接近郁闭时,将每个叶片从先端处,剪去全叶的1/3~1/2。
    4.3.6  病虫防治
        以防为主,圃地第一次翻耕时,每亩用硫酸铜100倍液或0.4%的高锰酸钾液消毒,并用辛硫磷适量防治地下害虫。
        苗木出土后主要病害有:立枯病、叶斑病、落叶病和病毒病,可用70%甲基托布津800倍液、70%代森锌可湿性粉剂500倍液、铜铵合剂400倍液及20%病毒A可湿性粉剂600倍液等防治。
    4.3.7  农药使用要求
    按GB 4285—1989、GB/T 8321.1—2000、GB/T 8321.2—2000、GB/T 8321.3—2000、GB/T 8321.4—1993、GB/T 8321.5—1997、GB/T 8321.6—2000、GB/T 8321.7—2002规定执行。
    4.3.8  防低温冻害
        苗木出土后注意保暖防冻,冬季要盖薄膜和遮荫网保暖防霜,冰冻严重时还应搭草棚防冻害,霜降后,对梢头长得过高的苗木,生长又不停止的,要摘梢打顶,适当剪叶。
    4.4  苗木质量
        合格苗木以地径、苗高及综合控制条件确定。
        综合控制条件为:无明显病虫害,苗杆通直,色泽正常,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
    4.5  苗木出圃
    4.5.1  严禁徒手拔苗。
    4.5.2  起苗达到一定深度,要求做到:少伤侧根、须根,保持根系比较完整和不折断苗杆。
    4.5.3  起苗后要立即在蔽荫无风处选苗,剔除废苗,分级统计苗木实际产量,在选苗分级中修剪过长的主根和侧根受伤部分。
    4.6  苗木分级
    4.6.1  苗木分级以地径为主,地径属一级、苗高二级的为一级苗;地径属二级、苗高属一级为二级苗。但地径属一级、苗高属三级应定作二级苗。
    4.6.2  苦丁茶苗木分为三级。低于三级标准的苗木为不合格苗。具体分级标准见表2。
     
     
     
     
     
     
    表2  苦丁茶苗木等级标准
    苗木
    种类
    苗木等级(cm)
    产量标准
    I  级
    II  级
    III  级
    株/平方米
    万株/ha
    万株/0.067ha
    I
    II级苗%
    地径
    苗高
    地径
    苗高
    地径
    苗高
    播种
    1-0
    0.25
    15
    0.20
    10
    0.15
    5
    130-160
    75-98
    5.0-6.5
    75
    播种
    2-0
    1.0
    80
    0.80
    50
    0.50
    30
    60-70
    38-45
    2.5-3.0
    80
    移植
    1-1
    0.70
    55
    0.50
    45
    0.40
    25
    60-70
    38-45
    2.5-3.0
    85
    扦插
    1-0
    0.70
    50
    0.50
    40
    0.40
    30
    60-70
    38-45
    2.5-3.0
    80
    4.6.3  苗木分级后应做好等级标志。
    4.6.4  凡出圃苗木应符合本标准表2的规定。
    5  苗木质量检测
    5.1  苗木质量检测在苗圃进行,分别不同苗木等级从已起苗捆扎的苗木中随机抽取样本。样本数量参照表3。          
    表3  抽取样本数量表
    苗木数量(万株)
    抽样数(株)
    0.1以下
    50
    0.1-1.0
    100
    1.0-5.0
    200
    5.0-10.0
    350
    10.0-50.0
    500
    50以上
    750
    5.2  对抽取的样本苗木逐株检测,分别用卷尺或游标卡尺测量苗木的高度、地径。根据检测结果,计算样本中的合格株数和不合格株数,要求合格苗占95%以上。
    6  标志、包装、运输、贮藏
    6.1  标志
    出圃苗木应附标签,标明苗木品种、质量等级、数量、生产单位名称、出圃日期,并附检测证书。
    6.2 包装、运输
    一年生播种苗以50株扎成一小捆,一年生扦插苗和二年生播种苗或移植苗,以20株扎成一小捆。然后300株或100株扎成大捆。长途运输,苗木根部应用塑料袋等包装或浆根。
    6.3  贮藏
    6.3.1  起苗后苗木要防止风吹、日晒、雨淋,并尽早栽植。
    6.3.2 起苗后来不及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6.3.3  栽植前,对枝叶进行适当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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