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接到香港卫生署通报称,香港卫生署抽样检验发现,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生产的“银翘解毒片”含有微量扑热息痛,“银翘解毒片”批准的处方中不含有扑热息痛,不应检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立即责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涉事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经调查,隆顺榕制药厂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因清场不彻底导致药品交叉污染,是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严重质量事件,反映出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要求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隆顺榕制药厂停产整顿,彻底召回涉事产品,并对其违反药品GMP等违法生产行为立案调查;扩大对该企业相关产品的抽验批次,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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