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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药材GAP基地运营模式初探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1 23:55:14
  • 核心提示: 中药资源是我国传统的特产资源,中药产业也是我国的优势和特色。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中药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农业产业资源,已暴露出了相当多的问题,如野生资源日见枯竭,栽培药材农药残留高,重金属含量超标,有效成分含量
    中药资源是我国传统的特产资源,中药产业也是我国的优势和特色。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中药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农业产业资源,已暴露出了相当多的问题,如野生资源日见枯竭,栽培药材农药残留高,重金属含量超标,有效成分含量少,栽培技术落后等严重阻碍了中药资源的产业开发和可持续发展。为了减轻野生资源的压力,保证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药监局于2002年6月颁布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简称中药材GAP)。 中药材GAP是中药生产全过程的源头,它为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提出了应遵循的要求和准则。中药要走向现代化,步人国际化,就必须从药源抓起,这无疑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中药材GAP不光要建立一种标准,更关键的是要建立一种切实可行的运营模式。运营模式是基地建设的载体,也是基地建设成功的基石。因此,在中药材GAP基地建设中,应慎重的研究和选择其运营模式,以便在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方面的协调统一。本文就中药材GAP基地的运营模式作初步探讨。 1中药材GAP基地的运营模式 自《中药材GAP》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已建成800多个药源基地,各生产基地大胆探索既适应市场经济又符合中药现代化的基地组织运营模式。因各生产基地组建形式各异,基地运营模式也呈现多样化。 由于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用地的使用权归农户所有,因此基地建设离不开农户,其基本模式为”公司+农户”的运营模式,该模式的具体类型有:公司+农户定单模式、企业+协会+农户、公司+科研+农户、企业+大户+中户+农户、企业+政府+农户、”反租倒包”(企业租赁农户土地,承包户从企业承包土地组织农户生产,在企业的具体管理下经营,生产过程中企业聘请科研院所负责技术指导。)等模式。由龙头企业直接或间接同农户签订合同,实行”订单农业经营”。由于农民的自发组织程度低,龙头企业与小规模、分散化的农户建立一体化经营关系的谈判、监督等交易成本较高,规模难以扩大,市场竞争力不强,因此这些模式的普及面积较小。 随着中药产业化的发展,耕地规模经营已成为一种趋势。农户通过出租、出让、入股等方式将耕地的使用转让给企业,将小规模的家庭经营转变为可以大面积耕作的药材栽培基地。这样通过乡、村行政机构把农户组织起来“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将成为GAP基地运营模式的基本形式。 “公司+基地”运营模式主要有:公司+基地+农户(专业户)、企业+科研+基地+农户、企业+协会+基地+农户、反租倒包等形式。 此外,基地运营模式还有“政府(干部)+科研+种植大户+农户”的模式;以科研为主体,政府引导,企业介入的”科研+政府+企业”形式等。 GAP是新生事物,基地建设没有定式。要使GAP种植产业化,必需选择合理的管理模式,科学的管理模式是GAP种植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证。 2企业、政府、科研、药农的作用分析 GAP基地多样化的运营模式中主要有企业、政府、科研、药农的参与,它们在基地的建设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 2.1政府的作用基地建设对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和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应大力扶持,发挥其宏观调控的职能,营造中药现代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省厅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全省中药材的科学种植及GAP产业发展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为全省发展中药材提供组织保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相继制定中药材种植的扶持政策,如设立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用以引导、扶持中药生产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实施中药现代化;设立中药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基金向中药领域流动;利用网络技术,逐步整合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网络信息的平台作用,通过网络展示当地资源优势,吸引各方投资,为企业和科技人员的研发、劳务交易提供服务。同时政府职能部门应制定有效的约束政策,维护企业和药农的各方利益,解决企业、药农在合同、经济利益上的矛盾,保证中药产业健康发展。 实施GAP过程中,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是基地建设的保证。地方政府应协助公司建立基地,通过宣传国家和省对中药材种植的政策,介绍各地好的典型和作法,使基地周边的药农了解建立规范化种植基地的意义,取得广大药农的支持和积极配合。 在中药材种植中,地方政府应把招商引资作为重点,通过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前来投资,加快GAP基地建设,发挥地区优势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2.2科研的作用科研是基地建设的支撑,它不仅能解决药材栽培中的技术问题,而且通过科研参与—‘为企业培养或输送一批技术人才。 中药材是特殊的商品,它的生产不同于普通农作物生产:质量要求严格,研究基础薄弱,技术空白较多,涉及学科交叉。从中药材品种鉴定到优良种源选择、种子种苗标准、病虫发生规律及防治、药材生育期有效成分累积动态规律,到采收加工、包装贮运技术,以及质量评价方法的建立等都有很多技术难点。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和大量新技术的运用。只有解决了技术难关,才能实现中药材生产全过程的规范化,只有实现了生产技术创新,才能实现中药材生产的现代化、标准化。 生产优质中药材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新型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必须重视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重视技术队伍建设,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强加与科研院校的合作,构建中药材生产技术研究平台。 2.3企业的作用 企业是实现GAP的主体,同时企业是一个通过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来盈利的组织,不能盈利企业就不能生存和发展,也谈不上实施GAP。 企业是投资主体,是建立生产基地的主体,企业为生产提供市场、技术、资金支持,具有引导和扶持生产的功能。在GAP基地建设中,企业作为运作主体主要负责种植基地的规划布局、种植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监督、人员培训和原料回收、加工销售等业务;同时负责基地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目前,我国中药材生产基地主要是由大型企业投资组建,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本企业原料供应,为他的终端产品服务,提高终端产品的质量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它独立性强,资金、技术、人才力量丰富,运作比较规范,能确保药材质量稳定可控,以达到GAP标准,实现药品质量稳定可控。 2.4药农的作用 药农是基地建设的具体实施者。当地农民或药农通过直接参与种植或转让土地使用权方式,把农户小规模经营的分散的土地转变成大规模的药材基地,可以说基地建设离不开药农的支持。 药农是目前我国中药材基地的劳动主体,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由于我国农民文化科学素质总体较低,加之长期受计划经济和小农经营的影响,农民的经营管理能力、信息接受能力和反馈能力、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和参与能力都较弱,这给GAP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农民的职业是从事农业生产,在生产中他们具有能动性、具有创新意识。基地建设中应充分利用农民的优点,补充其知识结构不完善的不足之处,加强对基地药农的培训,提高其对科技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促使其转变为知识型、职业化的农民一一药农。职业的药农可以及时有效地将科研成果应用于药材生产的全过程,并在生产中有所创新,促进基地建设的良性发展。 总的来说中药材基地建设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动力,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依托,以政策为保障,充分利用地区资源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3组建企业、政府、科研、药农四方利益共同体 综合分析了企业、政府、科研、药农在GAP基地建设中的作用后,以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公司一一天士力商洛丹参基地的建设为例,说明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运营模式有利于实现多方利益共赢的目的。 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由天津天士力集团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共同投资组建(后经过扩股,分别由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医药总公司加入),1998年开始了丹参基地的建设,起初面积不足100亩,到2003年通过SFDA的中药材GAP认证时,已有丹参生产大田5000亩,科研示范田260亩,丹参种子(种苗)田100亩,年产优质丹参1500多吨。并严格按GAP要求,建设了科研大楼和饮片加工厂,是我国实施中药材GAP的典范。 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的基地运营组织模式在六年的时间里有两次较大的变化。基地建立之初的模式为“政府+龙头企业+农户”。此时政府是基地建设的主体,通过政府引导和宣传工作,号召农民按企业的种植要求进行丹参种植。而企业主要是技术投资,派生产部技术人员深入基地,在基层乡镇干部的带领下,根据丹参SOP要求进行基地的选择、药农培训及大田指导。可以说,在这个时候政府是企业和农民的联系枢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经过三年的发展,到2001年丹参种植面积发展到2600亩。此时基地的运营模式为”企业+政府+科研+基地+农户”。这三年中,企业与农民连续两年的”订单收购”,减轻了农民的市场风险,政府的介入和影响逐渐减少。但是由于丹参种植基地的连年栽种导致了病虫害大面积发生,药材产量下降,有效成份低等问题,公司领导提出要向科研院校寻求解决之道。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生命科学院梁宗锁教授为组长的种质资源、植物生理、植保等专家组进人丹参生产大田,开始技术攻关并与公司签订科研合同。至此,科研单位正式参与了基地中药材生产,并由公司承包了100亩科研地,针对大田生产问题展开调查研究。 2003年初,丹参基地的运营模式为”企业+科研十基地+农户”。由于企业和药农的密切合作,政府由开始的枢纽作用变为两者的沟通渠道,政府对企业的支持更多体现为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包括争取国家建设资金、引伸产业链等等。科研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了丹参栽培中存在的一系列技术问题,在基地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点的作用。而基地的科研田和种子田实行”租赁土地工厂化管理”模式,这是企业根据自身科研项目和育种数量的需要,租赁符合SOP要求的土地,由科研部和公司的生产部人员亲自管理,雇请当地农民进行田间操作。 目前正式试行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是现代企业组织模式的一种,让农户以土地入股,与公司的资金、技术结合,组成股份合作式的独立实体(基地),作为公司的下设机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双方以合同的形式确定权利义务、利润分配方式及基地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组成基地管理委员会,对基地实行统一管理。农户以土地入股、享有年终分红、优先接受培训成为生产工人和受聘成为基地管理人员的权利,承担确保基地生产用地权和经营风险的义务。公司以资金、技术入股,作为基地管委会的主要成员,负责基地药材生产SOP的制订、技术服务、建设资金保障,生产组织实施、质量监督、产品销售等管理工作,享有基地产品统购权、年终分红权和从基地经营利润中摊销基地建设投资的权利。基地管委会对农户进行上岗前培训和经常性技术培训,使其掌握药材生产常识、GAP规范和药材生产SOP规程。通过岗前考核者成为基地的正式生产工人,统一管理,按劳付酬。对不参加经常性培训者和不执行SOP规程者,管委会有权取消正式生产工人资格。生产工人在管委会的统一组织下,参与基地生产,严格执行SOP规程。 股份合作制基地建设模式,将农户与公司从土地收益和劳务报酬两重利益上连接在一起,引导农户积极学习药材种植技术,主动执行SOP规程。有效克服了对基地生产者粗放管理、单一操作的缺陷,确保了生产人员的技术同一性和生产操作的标准化,使SOP在严格的监督管理下得到具体落实。公司作为基地经营的主要受益者,不仅可以拥有自己独立的GAP基地,将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产品质量优势,实现企业从GAP到GMP的现代化;又可以从基地经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解决了基地建设的投资难题,保证了高投入的GAP基地顺利建成,通过技术领先策略,实现高投入高产出的经营目标。 天士力商洛丹参基地在政府的支持下带动了陕西药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增收渠道,振兴了地方经济。同时基地建设为科研提供了广阔的空问,并使科研成果及时得到推广应用。可见基地建设通过选择合适的经营模式有利于实现四方共同利益。 4结束语 我国中药产业化的基础比较薄弱,基地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大量的研究实践证明,“企业化运作”是GAP基地建设,实现中药材“安全、稳定、有效、可控”目标的有效方式。可见只有实现企业为主导,与高校等科研单位、当地政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才能保证中药材GAP种植产业化的顺利进行。 《现代中药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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