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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赔偿不能由政府拍板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江西省乐安县中医院 陈华章 时间:2012-07-07 08:24:00
  • 核心提示:  近年来,医疗事件大宗赔偿频繁,只要是病人死在医院,不管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都得高额赔偿,形成了病人死亡——大闹医院——政府拍板赔偿三步曲。在医疗事件大宗赔偿事件中,有一个规律:病人死亡

      近年来,医疗事件大宗赔偿频繁,只要是病人死在医院,不管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都得高额赔偿,形成了病人死亡——大闹医院——政府拍板赔偿三步曲。在医疗事件大宗赔偿事件中,有一个规律:病人死亡后,家属立即召集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围阻医院,封闭医院的出入口,抬来棺木,搬来花圈,烧纸烧香,围阻医院,大闹政府,把事情闹大,尔后开出高价,与县、局、医院三方谈判,经过两三天的折腾,最后由县主要领导拍板赔钱,事情方算解决。

      现列举案例:今年春节期间,某村里几个年轻人打牌赌钱,同伙之间发生争吵,在场观看的一位年长者(死者)讲了几句公道话,争吵一方的董姓青年,拔刀刺向长者胸部,当即大出血,后拨打“120”,由急救车接到江西乐安县中医院抢救,入院时即出现“重度失血性休克”,窒息,经短暂抢救无效而死亡。患者死亡后家属不闹肇事方,反大闹医院,最后由政府拍板赔付8万多元,获赔后闹事方大喜望外,心想这样的事竞也能得到赔偿,医院的钱实在容易拿,难怪早就流传着“若要富,找大夫”的名言。赔钱后,经解剖证实右肺动脉破裂,肺组织多处破裂伤。

      这一案件不是医生的过失而致,而患方却得到了高额的赔偿。这种处理问题的方法实为不妥,这是职能错位,政府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权益,而不是充当医疗事件的裁判员。这既不符合法律程序也不符合客观事实,只能把人引导到目无法律、野蛮无理的邪路上去,其实质是社会的倒退和对文明进步的践踏。

      县领导拍板赔钱,也是出于无奈,目的是想息事宁人,造就社会的“和谐”稳定,殊不知这样的“和谐”,实际上诱导和催生了更大的“不和谐”,近几年来,医闹不断增多,医院只要死了人,不管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都要闹,凡闹了都能得到高额的赔偿,为何不闹呢?每次赔偿后的表面“和谐”,实际是以善恶的混淆为背景,以法律的缺失和道德的沦丧为代价,野蛮的榨取是对理性、诚恳、宽容、文明的阉割,是良心和道德上的真正病人,这样的“和谐”我们应舍弃它。

      令人欣慰的是,卫生部、公安部近期下发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通知》,对在医院聚众滋事或侮辱恐吓医务人员不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我们希望政府坚决贯彻执行。对病人在医院死亡或其他医疗事件,走法律解决途径,引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避免古代社会中那种县令坐堂断案的落后倒退现象。(江西省乐安县中医院   陈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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