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通知,公布了北京、天津等21个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辖区内命名满5年的76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复审结果,确认北京市东城区等72个县(市、区)继续为先进单位,2019年再次接受复审。
通知指出,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因行政区划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山西省广灵县、太原市杏花岭区因未按期复审,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取消其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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