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验收指标体系(试行) 》的通知。要求16家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认真梳理近3年来的工作进展,提炼建设成果,查找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完成好基地建设的各项任务。这标志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已经进入到验收阶段。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验收指标体系(试行)》主要分为组织领导、基本建设、重点病种研究、能力建设、运行模式和机制以及标志性成果六大验收项目,设立了40项二级指标,150项三级指标,共计1500分。同时设立了“一项否决指标”:凡是匹配经费未到位、科研编制未落实、共享系统未应用、伦理审查未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估、重点病种所在专业未通过SFDA资格认定均实行一票否决。
《验收指标体系》的制定按照“打基础、谋长远、建机制、见成效”的基本思路,重点体现在“见成效”上,要求各基地严格对照基地业务建设方案的指导思想、阶段性目标任务,总结、评价基地业务建设取得的成果,一方面要强调成果性的内容,另一方面也要突出体现机制、平台等方面的创新成果。验收要求各基地在科学、实事求是的前提下,用高水平的重点病种研究成果、用完整规范的中医临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统、用完善的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平台、用中医临床科研规范体系、用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中医临床研究队伍来展示亮点。
文件要求各基地坚持具体的建设目标,通过3年周期的建设,每个基地建设单位都建设成为具有很强中医临床研究与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及技术辐射能力,而且在国家中医药服务和科技创新体系中发挥龙头作用的临床科研中心和现代化中医医院。利用剩下的半年时间,不断整改,举全省、全大学、全医院之力做好基地验收工作。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项目启动至今,在中医药理论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维护等研究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同时基地建设也是一项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要及时总结对基地业务建设有益的经验,在基地的第二阶段建设中付诸实施,避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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