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针对县﹙市、区﹚审核人员反映的“部分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次性输液器费用偏高,影响参合患者补偿水平”问题,太原市合医中心通过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抽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大量使用高造价、用特质材料生产的一次性输液器,单个价格为8.69~12.1元。
太原市合医中心认为,高价医用耗材的使用不利于定点机构费用控制,降低了新农合的受益水平,加重了参合农民的就医负担。《通报》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选择医用耗材的时候要严格遵循3个原则:即有国产的就不用进口的,有普通的就不用特质的,有便宜的就不用昂贵的。如果确需使用高造价的医用消耗品和卫生材料,要向患者告知此项目将增加不予补偿费用,影响补偿水平,同时签署知情同意书。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出现患者投诉举报事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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