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制剂管理应适当放宽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1-08 21:02:24
核心提示:本报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西部甘肃、青海等地绝大多数县级中医院制剂的开发由于缺少资金改造,目前面临被关停的局面,对农村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将造成极为不利的后果。基层中医药界希望国家考虑贫困地
本报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西部甘肃、青海等地绝大多数县级中医院制剂的开发由于缺少资金改造,目前面临被关停的局面,对农村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将造成极为不利的后果。基层中医药界希望国家考虑贫困地区对于“简、便、廉、验”中医药的要求,放宽对西部中医院制剂室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院制剂进行质量管理规范(GPP)认证要求,各医院制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继续生产,否则予以关停。
对此,中医药专家认为这一标准没有区分中药制剂和西药针剂,而采取了一刀切的办法,这将不利于中医药在农村地区的使用。中医本来就是“上山采药,下山为医”,不能生产中药制剂,就不能充分体现中医的治疗特色和收到中医特有的治疗效果,也不能方便农民用药,医院的业务也不能很好开展,是造成中医萎缩的原因之一。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