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云南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药现代化 > 示范基地 > 云南 > 产业动态 > 正文
  • 云南省将全面推行四项政策 促进中医中药的发展

  • 来源: 作者:李启昌 陈云芬 刘熙 时间:2009-02-04 11:22:00
  • 核心提示: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厅获悉,传统中医中药将从2009年起在云南省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受到高度重视与推广运用。云南省将全面推行四大优惠鼓励政策,促进中医中药的发展。
    一是将各级中医医院列入新农合定点医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厅获悉,传统中医中药将从2009年起在云南省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受到高度重视与推广运用。云南省将全面推行四大优惠鼓励政策,促进中医中药的发展。
        一是将各级中医医院列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并适当降低其住院起付线;二是将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及常用中成药、中草药和医院院内制剂纳入报销和补偿范围;三是制定应用引导医生和农民群众积极选择、运用中医药治疗疾病的补偿政策和激励措施;四是将村医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纳入报销补偿范围。
        与此同时,云南省将结合中医中药的推广与普及运用,建立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普宣传长效机制;提高中医药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处置与重大、疑难、传染性疾病防治、研究、评价、规范的能力与水平。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京ICP备11018379号-2
    Copyright©1999-2019 TH55.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汉中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