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挂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牌子,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兼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名副主任兼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规定》明确在省卫生计生委内设中医药发展处和中医药服务管理处。中医药发展处的职责是拟定中医药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中医药地方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协调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管理和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参与拟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办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中医药服务管理处负责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办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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