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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宝鸡市“双转”构建分级诊疗新常态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4-26 19:51:11
  • 核心提示: 近日,家住陕西宝鸡市金台区的郭师傅遇到一件不明白的事:老母亲不慎跌倒骨折,在一家小医院检查后说需要手术,他们就直接去了三级甲等的市中医医院做了手术,没在其他医院医治过

        近日,家住陕西宝鸡市金台区的郭师傅遇到一件不明白的事:老母亲不慎跌倒骨折,在一家小医院检查后说需要手术,他们就直接去了三级甲等的市中医医院做了手术,没在其他医院医治过,也没有任何转诊手续。没想到就因为这样,母亲看病的报销比例被下调10个百分点。

        经过该区合疗办一名工作人员的详细介绍后,郭师傅才弄清了原因:未经转诊自行在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补偿比例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基础上降低比例进行结算。

        促进患者依病合理就医

        为合理利用城乡医疗卫生资源,调控和引导参合患者住院流向,建立规范的基层首诊、急慢分诊、分级诊疗、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宝鸡市于去年10月1日起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双向技术转诊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除肿瘤、精神病等特殊病例外,参合患者原则上应首先在新农合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初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能诊治的,由经治医师出具转诊单并经审批,且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后,才可以逐级转往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其中包括5类参合患者: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救治的病例;受诊疗条件限制的疑难复杂病例;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急性传染病及原因不明的疑似传染病患者;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需要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以明确诊断的病例。

        同时,病情稳定且需要继续实施医学康复治疗的、无需继续在二级以上医院实施治疗的和仅需姑息、保守、支持治疗的晚期危重疾病等6类病人经医院建议并由患者同意后,由上级转向下级医院转诊治疗,上级医院负责提供检查结果、后续治疗方案及康复指导意见。

        该市中医医院书记张振勇明显感到了变化,双向技术转诊以来,该院病人不再大幅增长,病源结构也发生了改变,小病、常见病明显减少。不再收治小病轻症患者,有利于医院集中力量开展疑难杂症研究和诊治,发挥出三甲医院作用。

        随着参合率的不断提高,群众中出现了就高不就低的现象,这不仅造成了新农合基金的浪费,同时也使得一些医疗机构就医压力增大,出现了大医院一床难求、基层医疗资源长期闲置现象。

        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该市渭滨区合疗办副主任郭彩惠说:“‘双转’试运行几个月来效果较理想,分流了大医院的患者,过去的‘扎堆’现象得到缓解,初步实现了‘小病在基层,大病进省市,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新格局。”同时,“双转”患者在基层就诊能多报销5%的医疗费,乡镇卫生院就医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基层卫生院服务能力与水平也得到了较大提升。

        该市在推进医改时组建了5个医疗联合体,辐射34所二级医院、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8所乡镇卫生院,增强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也让基层也能留住病人。     清姜区美伦小区的李大妈多年来患慢性呼吸道疾病,信奉中医的她常年坚持找宝鸡市中心医院中医科主任张公奇调理,可每次看病都要长时间排队。自从市中心医院与她家小区附近的桥南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医疗联合体后,李大妈在桥南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可以找张主任看病了。

        奖惩措施为“双转”护航

        为保证“双转”平稳运行,《办法》规定,无特殊情况的参合患者未经转诊自行在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不予进行新农合直通车补偿结算,由患者所在县区新农合经办中心审核结算新农合补助;未经转诊自行在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补偿比例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进行结算;定点医院对未持有转诊单患者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且因此而造成的患者新农合补助减少部分由收治医院承担。

        符合回转条件的患者转至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且继续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实施与本次在上级医疗机构诊疗疾病相关医学康复治疗的,出院结算时不再扣除起付线;参合患者在医疗联合体管理的体系内回转的,出院结算时不再扣除起付线,且在规定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进行结算。

        此外,《办法》还对因长期在外地居住、务工、上学、探亲或急诊人员就医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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