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上海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药现代化 > 示范基地 > 上海 > 产业动态 > 正文
  • 上海出台三项中医药改革新举措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戴宝冬 时间:2011-09-06 15:00:00
  • 核心提示:  日前,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先后与医保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中医药改革,便民、利民三项新举措,深受群众欢迎。  举措一,为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多层次、多样化服务的需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

      日前,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先后与医保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中医药改革,便民、利民三项新举措,深受群众欢迎。

      举措一,为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多层次、多样化服务的需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本市中医坐堂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将中医特色浓厚的坐堂医门诊纳入医保定点试点工作。

      举措二,为满足群众的寻医问药,方便参保人员购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上海市商委、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特定中药饮片“柜台方”纳入医保结算的通知》,从长期应用,深受群众喜爱的“柜台方”中筛选出中医内科、外科、妇科等科别的24类32个“柜台方”,将其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由医保定点药店的执业药师(中药师)负责“柜台方”的用药指导,每次配售不超过三帖。

      举措三,为满足患者要求对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开展代理煎代煮和不过多增加病人负担的问题,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将门诊煎药费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规定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煎药费大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予以支付。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京ICP备11018379号-2
    Copyright©1999-2019 TH55.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汉中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