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自4月1日起执行的《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对中医药的扶持。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乡、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中药饮片、中药院内制剂和针灸、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按50%补偿。住院病人中药饮片、中药院内制剂补偿比例提高10%,中医适宜技术补偿比例提高20%,针灸提高到90%。市内各级中医医院住院起付线调整为300元。
优惠措施的实施,将吸引更多患者接受中医药服务,巩固中医药服务的主阵地,有效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费用,体现新医改关于控制药品和仪器检查费用、提高技术劳务性收费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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