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2013年新农合医疗补偿方案日前出台,提高了筹资标准、门诊补偿比例和中医药报销比例,再现多项惠民新政策。
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每人年不低于280元。对基金予以分配:40元作为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普通门诊就诊报销;约8元作为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基金,用于特殊病种门诊就诊医疗费用报销;约16元作为一般诊疗费,用于实行门诊统筹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乡、村两级一般门诊补偿。余下的用于大病统筹基金。
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50%。不设起付线,以家庭为单位人均封顶线统一设定为100元;高血压、糖尿病等14种重大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就医,最高可获5000元补偿。
以参合家庭为单位,上一年度的个人缴费中门诊补偿后结余金额,可用于提高本年度家庭门诊封顶线。
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0%。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室)就医,中医药治疗的医药费用纳入常规门诊补偿,补偿比例提高10%。在各级医院住院过程中使用中医药治疗的,补偿比例要比其他治疗的提高10%以上,住院病人采取针灸治疗的补偿90%。滨州市中医医院按二级医院补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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