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四川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药现代化 > 示范基地 > 四川 > 行业广览 > 正文
  • 南充打造中医药强市措施硬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 时间:2009-11-26 14:07:00
  • 核心提示:四川省南充市委、市政府日前召开全市2009年中医药工作暨“首届十大名中医”命名表彰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先海对全市中医药工作进行了战略性部署,市委副书记胡文龙宣读了全市首届“十大名中医&rdqu
    四川省南充市委、市政府日前召开全市2009年中医药工作暨“首届十大名中医”命名表彰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先海对全市中医药工作进行了战略性部署,市委副书记胡文龙宣读了全市首届“十大名中医”的表彰决定。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中医药强市的目标,要求各地各部门从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的定位出发,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为中医药发展增添新的内涵。

      改造基础设施,健全服务体系

      3年内,中医从业人员达6000人以上;每个县要建一家中医医院

      会议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工作的新目标:两年内完成县级以上中医院基础设施改造,50%以上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硬件建设标准,建成国家市级重点中医院1所、精品中医院1所,建立起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中医药需求相适应,与现代医药互为补充,分工合理、功能明确、层次清晰、优势明显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3年内全市中医床位达到1600张以上,中医从业人员达6000人以上,年诊疗服务达200万人次以上;5年内80%的中医院建成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并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2个,省级重点专科(专病)15个。建成全国中医工作先进县3个,省级中医工作先进县6个,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现由中医药大市向中医药强市转变,努力建成川东北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中心。

      会议要求建立健全中医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市中医院整体规模和水平,联合川北医学院附院、市中心医院中医科一道共同打造川东北区域中医医疗、教育、科研中心。每个县(市、区)原则上要建设好一家由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以县(市、区)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继续健全农村三级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以中医医院为基地,大力发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重点专科(专病)。要重点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的规范化建设,编制内中医药人员占到卫生技术人员的20%以上。

      加强人才培养,纳入总体规划

      激励中医药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各县要尽快成立中医药局

      会议要求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要科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力争5年内引进和培养中医药硕士研究生20人,培养20名在全市乃至全省有较大影响的中医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抓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抓好全市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加强乡村医生中医知识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3年内完成全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人员的轮训,5年培养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800名,70%以上乡村医生具备中专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要制定中医药类别本、专科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激励措施,鼓励执业中医师和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中医药服务,支持城市富余和离退休中医药人员向农村流动。

      会议指出,发展中医药事业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坚持把中医事业的发展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中医药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妥善协调处理中医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尤其要重视中医事业的发展,切实做到中西医并重,努力解决好忽视甚至偏废中医药发展的问题。要加强对中医工作的行业管理,进一步理顺中医管理体制,各县(市、区)编委要尽快批准挂牌成立中医药管理局,与卫生局合署办公,并在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中医科室,确定专人管理中医工作。

      加大财政投入,发挥政府主导

      给予中医机构倾斜政策,提高补助比例;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开支,努力增加对中医事业的投入,确保对中医事业的投入随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在定向或定额补助中,要充分考虑到中医机构收费标准偏低的情况,给予中医机构倾斜政策,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在中医建设项目中,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要确保配套经费的全额落实,并适当安排中医专项补助经费,用于中医机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设备更新、内涵建设等,为中医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会议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改部门要将中医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农业部门要抓好中医药种植产业规划。物价部门要充分考虑中医药的特点,合理制定针灸、推拿、中医整骨等传统项目的收费标准,提高政府部门确定的名中医专家诊疗费标准,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医疗保险部门在制定医保报销方案时,尽量结合中医药的特点,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和经过审批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药监部门要根据中医药特点,积极支持中医机构制剂的研制、使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中医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京ICP备11018379号-2
    Copyright©1999-2019 TH55.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汉中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