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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八成县中医院将达二甲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阎 红 时间:2013-08-31 07:57:00
  • 核心提示:“到2015年底,全省9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乡镇卫生院、7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一定比例,并在“十二五”期间有

    “到2015年底,全省9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乡镇卫生院、7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一定比例,并在“十二五”期间有明显上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这是记者日前从辽宁省召开的全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会议上获悉的。

      该省要求,全省80%县中医医院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每院至少有2个市级以上重点中医专科,成为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尽管辽宁省基层中医药事业有着良好的基础和发展优势,但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该省基层中医药工作中医特色不明显、优势不突出,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日益凸显,与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为此,结合该省实际,辽宁省卫生厅等五部门联合启动了辽宁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是: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区县中医医院为龙头、三级中医院和省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中医科为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完善,中医药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更加齐全,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到2015年底,全省9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乡镇卫生院、7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或全科医师;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医或能中会西的乡医。

      该省要求,提升工程要重点落实两项扶持政策,突出抓好八项重点工作。两项扶持政策是:一是注重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在新农合报销比例基础上,将中医药治疗费用报销比例至少提高10%;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引导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等。二是将中医药服务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的重要内容,中医药内容列为一级指标,分值不低于10%。在二级中医医院评审中,将县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业务开展作为关键性指标进行考核。八项重点工作是:一是规范开展全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二是积极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力争到2015年,全省有2个市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30个区、县建成全国基层(农村或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75%的县(市、区)、50%的城市社区达到省级中医工作达标标准。三是着力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四是大力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五是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15年底,达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六是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文化建设。七是推动基层开展“治未病”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八是进一步强化中医药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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