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江苏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药现代化 > 示范基地 > 江苏 > 行业广览 > 正文
  • 南京:举报假劣药品最高可奖5万元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 时间:2009-02-07 14:48:00
  • 核心提示: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药品监督管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凡举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举报人每次可获200元~1000元奖励;举报大案、要案的,最高可获得5万元奖励。   具体奖励标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药品监督管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凡举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举报人每次可获200元~1000元奖励;举报大案、要案的,最高可获得5万元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为,货值在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按照举报有功等级按货值1%~6%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于货值超过15万元的案件或大案要案,管理部门将按货值1%~5%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被举报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举报有功等级,举报人可获得200元~1000元奖励或其他形式的精神奖励。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京ICP备11018379号-2
    Copyright©1999-2019 TH55.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汉中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