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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医保部门:不带医保卡生育费用不能报销

  •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时间:2009-02-06 13:51:00
  • 核心提示: 2月6日讯 今年又是一个生育高峰,南京市医保部门昨天通过快报提醒,准妈妈们首次因生育保险就医时要在医院前台进行生育保险登记,以后每次就医时还要带社保卡。不带卡,发生的产前检查以及生产费用,将不予以报销。
         2月6日讯 今年又是一个生育高峰,南京市医保部门昨天通过快报提醒,准妈妈们首次因生育保险就医时要在医院前台进行生育保险登记,以后每次就医时还要带社保卡。不带卡,发生的产前检查以及生产费用,将不予以报销。
     
        据介绍, 《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于去年6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参保职工建《孕产妇保健册(卡)》时,须携带《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原件、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身份确认登记,选择1-2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产前检查、并发症及分娩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一家为孕前期(建册至妊娠24周)门诊产前检查医院,一家为孕后期(妊娠24周后至住院分娩前)门诊产前检查及分娩医院。经确认登记后方可持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另外还需要提醒的是,参保职工如果需要到异地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在异地就医前,必须事先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市医保中心备案后,方可到所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不备案就不能报销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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