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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加大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 时间:2009-08-27 14:12:00
  • 核心提示:  江苏省卫生厅、财政厅、中医药局近日联合下发《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计划在全省选拔400名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临床经验和培养前途的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开展系统培训,提高其中医理论水平和临床
      江苏省卫生厅、财政厅、中医药局近日联合下发《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计划在全省选拔400名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临床经验和培养前途的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开展系统培训,提高其中医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缓解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匮乏的问题。该培养工程周期三年,省级财政按每人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要求市、县财政按照一定比例配套。

      实施方案要求,培养对象要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专家指导下深入学习主要古典著作和相关专科医籍,每年必须撰写不少于10篇的读书笔记;要选择1名省、市级名中医或高年资、有特长的中医师为指导老师,开展长期的跟师学习,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临证跟师学习;要坚持临床实践,保证每年到省级及以上重点中医专科进行4~8周的学习,并掌握1项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的新技术或新疗法。同时,在培养期间,培养对象还必须完成每年30个继续教育学分,完成规定的临床工作量。学习期满,要提交80份反映学习成果的中医临床医案和1篇反映指导老师技术专长、学术思想的论文。

      该培养工程面向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一线中医类别临床人员。要求入选者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并且医德高尚,医风正派,有志献身中医药事业,具有刻苦学习和钻研精神。遴选程序实行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考核认定。

      为保证培养工程的实施效果,该省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制度。培养对象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年度考核由各市卫生局组织实施,结业考核由各市卫生局和省中医药局共同组织实施。并且每个阶段的考核都有量化的指标,实行打分制。不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达不到规定分数的培养对象,将被取消培养资格,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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