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江苏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药现代化 > 示范基地 > 江苏 > 产业动态 > 正文
  • 江苏:中医药工作列为深化医改重要内容

  • 来源:39健康网 作者: 时间:2009-08-13 14:58:00
  • 核心提示:  在日前出台的《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该省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作为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扶持和促进中
      在日前出台的《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该省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作为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对中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并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服务价格。要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将传统师承教育与现代院校教育相结合,培育建设一批“名医、名科、名院”。《实施意见》还指出,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中,要按照中西药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实施意见》将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作为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内容。要求到2011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每个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据悉,江苏省在2008年召开了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出台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建设中医药强省的目标。今年,该省将抓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中医药改革发展步伐,努力使中医药整体实力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京ICP备11018379号-2
    Copyright©1999-2019 TH55.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汉中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