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讨论修改省中医条例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 时间:2009-11-21 15:34:00
核心提示: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召开《吉林省发展中医条例》修改工作座谈会。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就修改《吉林省发展中医条例》工作程序及有关细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对《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召开《吉林省发展中医条例》修改工作座谈会。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就修改《吉林省发展中医条例》工作程序及有关细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对《吉林省发展中医条例》修改工作程序达成了共识,下一步,将进入法制步骤。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邱德亮阐述了修改《吉林省发展中医条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为此次修改必将为吉林省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带来新的生机。
《吉林省发展中医条例》1999年颁布实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其部分规定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已不相适应。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于今年年初确定了修改《吉林省发展中医条例》的工作任务,近一年来,开展了广泛的调研、论证,各项工作紧锣密鼓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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