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对2014年上半年申请建设甘肃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和示范县(区)的金塔县等10个县(区)正式作出批复,同意酒泉市金塔县,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市秦州区、甘谷县、清水县等为甘肃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区)建设单位,建设周期自2014年8月至2017年8月,为期三年。
各相关单位在建设周期内,每年年底须将当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审核后报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建设周期届满或经建设单位自查认为达到提前验收条件(建设周期不得低于1年)的建设单位,相关市卫生局需组织专家进行预评审。(牟健)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