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实施方案》提出,北京市将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并发挥其关键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根据《实施方案》,北京市将制定差异化的财政投入政策,对中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妇产医院等专科医院及相应学科予以倾斜,保障基本运行支出。
2016至2017年,北京市将积极稳妥推进院前急救、中医、综合、病理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探索分类管理,改革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方式,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放开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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