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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启动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黄 心 时间:2013-11-29 23:02:00
  • 核心提示:11月1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启动。自今年11月起,在全国卫生和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人员范围内,评选30名“国医大师”。较之

    11月1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启动。自今年11月起,在全国卫生和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人员范围内,评选30名“国医大师”。较之首届“国医大师”评选,这次评选将更加注重面向基层和临床一线,并适当放宽了从业年限。计划2014年上半年完成表彰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卢国慧介绍,两届国医大师评选主要差别在于参评人员从业年限。上一届的条件是从医55年以上,这一届是50年以上,无论是50年还是55年都比较长,这是基于中医药人才成长的特点和规律。

      上一届是建国以后第一次“国医大师”评选,建国前更多中医药的人才培养是通过“师带徒”,很多老专家都是十几岁开始就进行学徒,这样55年对于那一代人而言是比较适中的,随着院校教育的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主要是通过学校来实现,他们的从业时间比较晚,如果再遵从55年的周期,在年限上会比较长。同时也考虑到希望“国医大师”获评之后仍然能够从事临床,年轻一些会让更多的患者从中受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王炼介绍,评选拟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单位、社会组织产生130名候选人,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分配的推荐名额均应含1名民族医。将评选出的30名“国医大师”中至少含民族医2名。推荐人选应为省级名中医或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从事中医临床或鉴别、炮制等中药临床使用相关工作50年以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应能够坚持临床工作,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评选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同时在全国遴选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小组负责评审,最终由“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表彰人选。

      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杨士秋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中医药局人事教育司,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本次评选专门设立监督组,由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此次评选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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