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9月21日对外公布23种药品和医疗器械发布的广告存在违规行为,其中“胡氏一绝耳聪贴”“眼部冰贴贴”和“孝铭肛宝”3个产品的广告违规条数较多,广告中含有功效断言及保证、利用不应使用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此次监测到的“胡氏一绝耳聪贴”和“孝铭肛宝”由东单同芝堂大药房生产、“眼部冰贴贴”由三九朝阳生产。北京市药监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并已将违规药品和医疗器械在相关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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