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省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天长市设有14个镇卫生院、14个分院、8个门诊部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明年起,这些基层医疗机构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有关规定。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由省级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取消药品加成,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对于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采购价。
实现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就意味着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将彻底取消“以药养医”的发展模式,医疗机构药品利润化为零,老百姓在基层看病买药将会更加平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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