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层部分)》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基层部分)》,要求各地做好培训和推广使用工作。
该指南和处方集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基层部分编写的,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也可供其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使用基本药物时参考。
指南规定了在疾病诊断明确的前提下,具有处方权的医生应当如何使用基本药物,以便规范医生的用药行为。它基本覆盖了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诊疗工作中的常见病、多发病。处方集收载的基本药物剂型严格控制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所规定的剂型范围内,规格为临床常用规格。
据介绍,20世纪7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基本药物”的理念,并据此制定了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同时还制定了标准治疗指南和处方集,促进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在我国,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使医疗机构愿意配,医务人员愿意开,就诊人员愿意用,以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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