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3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对全国部分报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情况进行了今年第三批监测,重点对象是都市类和文摘类报纸,发现其违法行为主要有:涉及宣传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没有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无《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
监测结果显示,发布虚假中医医疗广告的报纸中都市类报纸明显多于文摘类报纸,而且部分地区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情况严重,如河南省《大河报》发布70条次,天津市《今晚报》发布51条次,重庆市《重庆晨报》发布50条次。其中,河南中医离退休专家医院、重庆骑士医院、天津华山医院发布虚假中医医疗广告数量较大,分别为21条次、20条次和15条次。此外,北京、上海和广西地区的个别医疗机构多次异地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各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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