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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药材产业发展趋势及其产生的影响与对策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1 23:55:14
  • 核心提示: 中医与中药是相互依从、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中医的全部理论体系最终落实在中药的使用和实践上。随着“回归自然”理念在世界各地的蓬勃兴起,天然植物药在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被广泛应用,世界天然药物市场销售额已达300
    中医与中药是相互依从、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中医的全部理论体系最终落实在中药的使用和实践上。随着“回归自然”理念在世界各地的蓬勃兴起,天然植物药在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被广泛应用,世界天然药物市场销售额已达300多亿美兀,并且以每年20%的进度增加。然而,中国虽是中草药的生产大国,但在世界中草药市场中,仅有5%的市场份额。究其原因,是中药材的科技含量不高,中药材质量不够稳定。为确保中药材质量稳定,抢占国际市场,国家已将“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发展”列入“九五”、“十五”重中之重项 目并将继续列入“十一5K'’规划项目。众多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也纷纷讨论今后中药材产业发展趋势。 1中药材产业发展的主要趋势将呈现三化 1.1实施GAP引导中药材生产走向规范化。 现代中药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有效、稳定、可控”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用药安全。1984年,国家为调动农民种植中药材的积极性,首次在《药品管理法》中允许中药材在集贸市场出售,从而在体制上打破了以前计划时代限制中药材生产的局面,开放了中药材市场。这一法律出台,极大调动了农民种植药材的积极性,使药材生产得到蓬勃发展。然而,无序分散的生产和栽培技术的不规范使中药材质量大幅度滑坡,农残、重金属严重超标,造成中医界众多“方对药不灵”的现象。 为了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材标准化、现代化,2002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中药材GAP)。该规范是中药材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生产中药材(含植物、动物药)的全过程。中药材GAP实施及认证标志着中药材生产,从生产环境、种质繁殖材料、田问管理到采收加工、贮藏、运输等各环节上均得到规范。中药材GAP的实施将对中药材的生产、流通产生影响,那种分散种植、缺乏管理和通过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局面将逐步得到改变,这意味着GAP的实施将引导中药材生产走向规范化并成为中药材生产的唯一出路。 1.2中药材基地建设组织模式趋向实体化 一个产业尤其是医药产业,要保证产品的质量,步人现代化,就必须从源头抓起,彻底改变中药材生产无序、分散种植的状态,走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之路。而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建设,必须大力兴建中药材基地,采用“五统一”的方式来控制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五统一”即统一品种、统一供苗、统一栽培生态环境、统一栽培技术措施、统一产品收购。要做到“五统一”,药材基地的建设就必须走实体化道路。目前,一些大型中成药制药企业为抢占市场,已纷纷采取“公司+农场”、“股份制农庄”、“药材基地公司”等形式大举进行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如广州白云山制药厂在安徽太和县建立了2 000hmZGAP板蓝根示范基地;汇仁集团在江西建立GAP栀子示范基地、北京同仁堂在浙江省临安、淳安县建山茱萸GAP示范基地等等。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38家中药材生产企业通过了GAP认证。药材基地趋向实体化,这也是发达国家原料生产基地普遍采用的一种模式,其优点是工厂化管理,有利于确保产品质量优良稳定。 1.3稳定、可控的药材质量要求药材产业发展走向 科技化 九五、十五期间科技部都将“中药现代化研 究与产业化开发”列入重中之重项目,中药材规 范化种植就是其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继续重视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项目,并将在中国中药区划及适生地信息系统(即药材道地性研究)、野生药材引种驯化技术、优质种子种苗培育技术、药材质量检测及调控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及农药残留、重金属检测技术等方面加大科研力度,走科技化、现代化道路,以确保中药符合安全、有效、稳定、可控的要求。 2 中药材产业三大发展趋势产生的影响 2·1有利于道地药材的长远发展, 但道地药材知识 产权保护工作滞后 特定的环境造就特定的药材,特定的药材有其特定的品质(有效成分)。自古认为道地药材的品质最好,正是由于生长环境的特殊性及地域要求的严格性。长期以来,中药材生产格局就一直强调“道地”客观规律。众多专家也指出,今后GAP基地建设首先必须遵循“道地药材”的客观规律,药材产品规范化和科技化发展趋势要求药材生产要符合道地性。道地药材具有最佳适地性,它是中药资源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最佳表现。例如,浙江省磐安县是著名“浙八味”道地药材中白术、元胡、白芍、浙贝母和玄参(统称“磐五味”)的主产区和原产区,种植历史悠久,其生产的“磐五味”药材因质量上乘而深受中外客户的青睐。随着GAP深入实施,这更加有利于“磐五味”道地药材的发展。 但目前中国中药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后,一些原产地域保护工作跟不上,以致于一些药农为追求短期利益,出现了药材“南移北栽”现象,不是道地药材产区也种起了“道地”药材,导致药材质量下降。在国际上,由于以往中国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够重视,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上申请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保护方面还很少,以致一些中药知识产权流失严重。如青蒿素被国外抢先申请专利,仅此一项,就使中国每年损失2亿~3亿元的出口额,为中医界痛心疾首。 2·2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中药材标准化建设, 但种植分散的现状与中药材产业规范化生产的要求极不相适应为推进中药材生产规范化建设,各药材产地的 政府主管部门和中药材企业都十分重视中药材地方 标准工作,如浙江省磐安县在2002年至2004年共制定了10个中药材地方标准,其中省级标准4个,市级标准3个,县级标准3个。2002年由该县中药 材生产办公室制订的《无公害中药材:白术》、《无公害中药材:元胡》两个省级地方标准是浙江省首次制定的中药材地方标准,也是国内首次制定的省级中药材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在制定地方标准的同时,磐安县还十分重视标准化的实施,先后建立了3个省级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并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的验收。 尽管中药材地方标准的制定和标准化基地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广大药农的质量意识和种植水平,但由于历史上传统的种植习惯及经营体制等原因,中国大部分中药材生产还没有摆脱千家万户分散种植经营的小农生产方式,集约化、规范化程度低。正因广大地区中药材生产一直处于分散种植状态,缺乏管理、种植方法不科学、凭经验种植、没有科学规范、缺乏全程质量监控,使中药材主体质量下降和一些品种退化,部分中药材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直接影响中药质量的稳定可控。 2·3龙头企业对中药材规范化带动力欠强,与中药材基地建设实体化的趋势距离甚远 龙头企业(实体)是实现规范化生产的关键因素,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必须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化、实体化运作机制,采用企业化管理模式组织生产。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产品质量稳定、均一、可控的目的。尽管已有一批知名中药企业如北京同仁堂、南京金陵药业、广州白云山等以实体形式参与中药材GAP基地建设,但就全国来说,中药龙头企业力量还是弱小,许多中药材产区甚至连投资规模较少的中药饮片企业都还没有建立。正由于缺乏实体企业参与,加上有实力的药材企业不多,中药材GAP基地难以顺利实施,至目前真正通过GAP认证基地的中药材基地不多。 2·4科研现状与中药材产业全过程科技化趋势的要求相差甚远 尽管九五、十五期间,在“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发展”科研项目上取得重大成绩,一大批科研项目如白术、元胡、浙贝母、玄参、雷公藤等中药材的品种选育、规范化种植及标准化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但由于经费不足、人员欠缺、设备落后,致使中药材生产科研尚处在初期阶段,科研范围还不宽,程度还不深,诸如对中药材生产过程中的区域适宜性系统(即道地性)研究、病虫害防治技术与农残、重金属检测技术、野生中药材驯化、药材质量检测及调控技术的研究尚处初始阶段,有些领域尚是一片空白。 3应对中药材发展趋势及其影响的对策与建议 3.1认清形势, 查找差距, 树立危机感和紧迫感 面对当前中药材生产还存在分散种植占大多数,种植管理不够规范,随着国家中药材GAP的实施,市场销售的准人制度将越来越严格的状况,各级中药材生产主管部门、中药协会、中药制药企业必须认清形势,树立危机感和紧迫感,并加紧把中药材GAP生产抓到实处。一是加大实施中药材GAP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中药材种植户了解今后中药材产业发展趋势:今后中药材生产必须实施GAP,否则难以跨入市场;二是组织药农特别是中药制药企业、药材种植大户进行GAP知识培训,使他们掌握中药材GAP生产技术,自觉按GAP要求进行药材生产;三是组织现有企业建立中药材GAP基地,按GAP认证标准规范生产;四是组织人员加强全程监督管理、做到事前有人问,事中有人查,事后有人管的严密督查程序,为中药材GAP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五是政府适当扶持进行中药材GAP生产的种植大户和药材 企业。 3.2与时俱进, 顺应时势, 大力推进药材基地实体化 中药材产业是中国的传统优势产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使中国成为中草药大国——“天然的中药材资源宝库”。中国中药材种植历史悠久,道地药材品质优良。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道地药材种植环境和药材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引导、鼓励、扶持大型中药制药企业在道地药材产区兴建中药材GAP基地,实现中药材基地建设实体化,以提升中药材规范化、产业化水平,全面提高中药材质量。各中药制药企业更应主动接轨中药 材GAP基地建设,实行基地实体化运作,确保企业有稳定、可靠、质量保证的中药材原料供应渠道,从而全面提高中药企业产品的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 3.3加大投入, 抓好科研, 引导中药材生产走向科技化 国家科技部已将“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项目作为重中之重项目,对此,各级政府、中药制药企业和中医药科研机构应积极落实人员、经费,开展中药材生产各个环节的科研工作,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加大培养人才力度,中医药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要有计划组织人才培养;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添置科研设备,给科研工作创造优良环境;三是拓宽中药材生产科研的范围,如在道地药材适生地、病虫害防治、野生药材引种驯化以及药材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等药材生产各个环节和中药材化学成分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3.4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提升中药材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中药是传承了几千年的中华民族文化瑰宝,面对来势汹汹的外资企业和“洋中药”,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中药市场,面对道地药材不“道地”导致中药材质量下降的状况,我国对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迫在眉睫。首先各级政府、各中药企业和中药科研院校在思想上要重视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树立专利意识、商标意识,并以专利保护为主导战略,紧紧捍卫中药的核心技术;其次加强中药商标和商业秘密保护,树立国际国内知名中药品牌,拓展国际市场;再者健全法制法规,从法律上保护中药知识产权的实施,保护道地药材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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