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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药房溯源

  • 来源:中医药报 作者: 时间:2009-03-11 10:15:00
  • 核心提示: 祖国医学的历史远源流长,其医药的分工可追溯到周代。当时就设立了官办的藏药机构。据《周礼天官》记载:“医师上士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吏二人,徒二人,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府”指的

            祖国医学的历史远源流长,其医药的分工可追溯到周代。当时就设立了官办的藏药机构。据《周礼天官》记载:“医师上士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吏二人,徒二人,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府”指的就是药物保管一类的人员。《后汉书·百官志》中也说:“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掌诸医,药有方各二人,药承主药,方承主方,右属少府。”由此可见,公元一世纪.我国的医与药的分工已相兰明确,其职责各异,成了世界医药分工最早的国家。

            到了汉代.医药制度渐趋完善,在百官中已有了药丞、西药监等官职,在民间也出瑚了私人经营的药店。在宋代,药事制度更趋完善,国家加强了药政方面的管理,宋制殿中省总六局.掌药房及和剂诊治之事.并置有西药奉御,在政令上曾明文规定禁止售卖毒药。还设立了专为皇帝用药的“御药院”。1076年,又添设了“太医局卖药所”,将膏丹丸散等中成药以国家专利出售,成了“和济局”的前身。崇宋二年(1103年)药局增设了和剂局,和剂局后改名为“太平惠民局”,其职责为:合署腊之药,以备宣赐。绍兴22年(1158年)临安正值暑痢流行,高宗下诏派翰林院医官四人巡诊,所用药物皆由和剂局供给。

            院办医房多为寺院所建,一般以通晓医学的僧人为掌事:内备各类药书、药品、制药

      器具:为病人施舍药物。宋代的药材、药方的管理办法为设置药材收购所和对私人药方进行统一审查。

      随着朝代的变迁,药业的兴旺发展,中药的加工炮制技术和制药方法也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而且各地药房又各具特色。建于清代康熙年间的北京同仁堂,其分店遍及全国各大城市。此外,天津能“达仁堂”、重庆的“桐君阁”、杭州的“胡庆余堂”、“苏州能“雷允上堂”、武汉的“陈太乙”、“刘有余堂”等药房的均享誉国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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