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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两次眼袋整形手术后 无法闭眼睡觉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12-03 09:50:00
  • 核心提示:摘要:原想去掉肿大的眼袋,过个精神的新年,今年48岁的李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他这个美好的愿望最后却变成了噩梦。在佛山一家整形医院做了两次手术后,李先生出现了颞部神经严重受损,眼睛下垂,眼睑下翻,甚至无法闭眼的情况,现在他还
    摘要:原想去掉肿大的眼袋,过个精神的新年,今年48岁的李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他这个美好的愿望最后却变成了噩梦。在佛山一家整形医院做了两次手术后,李先生出现了颞部神经严重受损,眼睛下垂,眼睑下翻,甚至无法闭眼的情况,现在他还患上了结膜炎,最严重的后果有可能是失明。昨日,李先生一纸诉状,将该整形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万元,院方则否认李先生的损害与医院有关。庭审中,双方均提出了司法鉴定的申请,案件暂未宣判。

      他的故事

      网上看广告中年男想整眼袋

      两次整形失败后生意也停了

      对于已经48岁的李先生来说,肿大的眼袋一直都让他很苦恼。去年年底,他在上网时,忽然弹出了一个关于佛山一家整形美容医院的窗口。看到这则广告,想到自己肿大的眼袋,他有了跃跃欲试的冲动。

      去年12月15日,李先生前往该医院,希望眼袋能得到消除。“马上过年了,想让自己看上去精神一点”。

      据李先生说,该医院的医生当天为他做了一个血常规的检查,次日由一名姓童的医生为其做了卸眼袋手术,手术全程不到一小时,去掉的皮肤约有8毫米宽。

      第一次整形:

      眼袋无改善视力下降

      院方答应重新做手术

      同年12月21日,童医生为李先生拆线。这时他发现自己的眼睛充满血丝,附近的肌肉依旧肿胀。“眼袋几无改善,且额头的眉毛往下掉。”不仅如此,他还出现视力下降、易疲劳等问题。

      童医生表示,这是术后正常的现象,十多天后应该就会好了。可是,一直到了过年,李先生的情况仍然没有改善,眼睛充血得很夸张,连过年都没敢去出见朋友。

      李先生说,此前他在佛山已闯荡了20余年,有自己的小公司,不过因为这次整形失败,他的生意基本上陷入停顿。脸部的巨变还让他频频失眠,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他都戴着墨镜。

      童医生告诉他,这一切都不是手术所致,而是一般做完手术的病人都会有的疤痕增生症状。只要将疤痕软化,他的脸在三个月后就会变好。他相信了医生的话,忍受着额头神经剧痛及手术对他心灵造成的创伤。

      三个月后,因为“疼得实在受不了”他找到广州的一个教授,给“疤痕”打了一针但不见效。该医院的医生认为可以把他的眼角往上提,方法是切掉部分头皮便可以解决现在的问题。医院方面答应为他免费再做一次手术。

      第二次整形:

      闭眼成奢望患上结膜炎

      今年3月30日,李先生第二次走进了该医院的手术室。李先生称,医生为他的右眼做了四十余分钟的手术,左边的则花了十来分钟。

      但没多久,更严重的情况出现了。李先生颞部神经严重受损,抬眉毛等表情动作都成为奢望,脸部不能动,眼睛下垂,眼睑下翻,双眼也闭不上。李先生还说,当时手术完医生为他搽酒精,流进了眼睛里。后来,洗头甚至睡觉时也只能睁着眼睛。

      李先生此后还感染患上了结膜炎,如果不及时医治,最严重可能会失明。但由于认为打官司时需要司法鉴定,如果去治疗的话会丢失证据,李先生就一直没去治疗。

      医院方

      手术操作正确 未造成人身损害

      由于协调未果,李先生于是以人身损害纠纷为由,一纸诉状将该整形美容医院告上法院。昨日上午9时许,案件在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李先生要求该医院赔偿其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3万元,而这个数字还没有包括李先生的后续治疗费用。

      “医院的手术操作遵循医疗常规,并没有造成人身损害。”庭审中,该医院的律师表示,她承认李先生的确有在医院做过手术,但是院方与李先生目前的损害没有因果关系。

      律师对李先生方面的举证提出质疑,同时认为李先生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无任何依据。该医院还申请为患者做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伤残等级鉴定,律师在向法院提出的申请中,明确表示要在佛山医学会或省医学会之间选一家作为鉴定机构。

      作为原告的李先生也向法院提出申请要鉴定,但是他们要求的是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则可以由法院通过摇珠随时抽选。

      律师

      一切要等司法鉴定才有结果

      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美容科主任张旭霞介绍,像李先生这么大的年纪,下眼睑一般会较松弛,手术出现风险的几率也大。因此,在手术之前就必须要进行全面的检查,李先生表现出来的症状,有可能是动手术的医院将皮肤切得太多了。

      “对一些准备做整形的市民来说,我们还是建议要冷静。”张主任说,如果一定要做,就要找正规、信得过的医院,不要轻信广告乱投医。佛山律师蔺存宝表示,在这起案件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还是要看院方的医疗方案、手术过程、用药护理,以及出现感染后的具体措施。因此,这一切的确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后才可以确定。

      “整形本身就具有一定风险性。”蔺存宝说,真的确定要整形后,当事人一定要保留好单据和处方等,日后如出现医疗纠纷,可以通过法律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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