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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联酋口岸通关务实指南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1 23:56:25
  • 核心提示:杨静肖诗鹰 刘铜华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简称阿联酋)位于阿拉伯半岛东部的波斯湾南岸,西北与卡塔尔为邻,西南与沙特阿拉伯为邻,东和北与阿曼交界.阿联酋境内除东北部有少量山地外,绝大部分是海拨200米以上的荒漠、洼地和盐
    杨静肖诗鹰 刘铜华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简称阿联酋)位于阿拉伯半岛东部的波斯湾南岸,西北与卡塔尔为邻,西南与沙特阿拉伯为邻,东和北与阿曼交界.阿联酋境内除东北部有少量山地外,绝大部分是海拨200米以上的荒漠、洼地和盐滩。据阿联酋报纸报道,截至2003年底,阿联酋总人口为404.1万,是海合会国家(GCC)中居沙特之后的第二大国。国民主要信奉伊斯兰教。 中国与阿联酋50年代开始有民间贸易往来.1984年11月1日,中阿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建交以来,两国的贸易有了长足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在阿联酋长期居住人口约3万人,其中从事商贸活动的约6000人,中国每年到阿联酋访问的各类人员约10万人次。目前,中阿经贸关系中,贸易发展是最突出的。近几年,中国对阿联酋出口仍保持快速增长。据阿联酋计划部的数据显示,1998年中国在阿联酋10大进口国中排名第五位。2001年中国超过英国,进入阿联酋第四大进口国行列,排在中国前面的分别是日本、美国、德国。2001年双边贸易额达28.25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23.77亿美元,进口4.47亿美元。2002年双边贸易继续大幅度上升,增至38.95亿美元,中方出口达34.5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5%,进口4.45亿美元。中国对阿联酋出口的迅速增长,显示了中国巨大的出口潜力,同时对繁荣阿联酋的经济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 进口管理 1.1 禁止进口的产品 以下产品禁止进口阿联酋:(1)海洛因、可卡因、麻醉剂等;(2)伪造及复制的货币;(3)与宗教、道德不符或旨在引起社会动荡的出版物、照片、油画、卡片、书籍、杂志及雕刻. 1.2 限制进口的产品 非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以下产品不准进口阿联酋:(1)一切武器及军火;(2)酒精及酒;(3)治疗用药;(4)化学品、有机肥料、农业用定色剂及致命传播植物(agricultural fixers and lethal plantepidemics);(5)种子及农业植物;(6)医学用药; (7)出版物、可视及可听磁带;(8)电话交换设备;(9)一切食品;(10)活蜂及蜂王;(u)烟花及爆炸物;(12)骆驼;(13)猎鹰;(14)马科动物(马、驴、骡、斑马等). 1.3 销售代理 在阿联酋出售商品的外国公司(包括中国的外贸公司)必须通过商业代理进行销售。在销售时,必须起草商业代理协议,规定商品与合同覆盖的区域,由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签署.协议必须在联邦经济与商业部和商业活动所在的酋长国登记,如在迪拜签署协议,还须由宫廷公证人公证,然后译成阿拉伯文。如果协议在阿联酋国土以外签字,必须由当地公证人进行公证,该公证人的签名印鉴必须得到该国外交部的认可.外国委托人可以挑选一个代理人处理全国业务,也可以在每个或几个酋长国中指定一个代理人。向代表人支付的佣金数量或佣金的计算方法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2 进口报关 2.1 进口单证 2.1.1 提单:一般应显示发货人地址、提货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货名、运费细目和其他费用、全套提单份数、承运人正式认可货已上船的日期和签字.记载的内容应与发票和包装上显示的内容一致。若进口商或信用证中要求法律认定,则须将提单或空运货单先交给商会证明,然后再交给领事部门做法律认定。提单上必须有这样的声明: “我们兹证实货物出自并完全产自××国”。如产品中含有其他成分,应指出原产国及百分比。还应申明:“我们在此证实上述货物由(厂商名称、地址)制造”。提单上要出现这样的陈述: “我们在此证实此船(飞机)在驶抵目的港前,将不或无意停靠任何一个以色列港口”。 2.1.2 轮船证明:海运的货物必须附有由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轮船证明,注明该船符合进入阿联酋港口的一切要求。 2.1.3 卫生证明:禽类和肉类必须附有证明,说明动物是按穆斯林法律要求的步骤宰杀的.装运肉类还须附带符合伊斯兰饮食规范的证明。这种证明中穆塔阿瓦(mutaawa),必须由距原装运地最近的伊斯兰中心签发.该证明无标准格式。 2.2 标签、标记和包装 2.2.1 标签:在阿布扎比,标签必须显示下列内容:商品名称;毛重和净重或大小;成分和添加剂(包括防腐剂、调味剂或色素)清单,按含有的比例从大到小列出;制造商或包装商名称、地址;原产国;以数字表示的生产或包装日期和到期日期。这些内容可使用英文,香烟的包装上必须用阿拉伯文印上“政府警告,吸烟有害健康,我们劝您戒烟”。 2.2.2 标记:一般来说,所有的识别性标记,包括收货人和港口的标记,都应清楚地印在包装上。如果包装上不用数字就不易识别的货物,则在包装上印有号码。 2.2.3 包装:运往阿联酋的一切货物都应有牢固的包装以承受极端的温度和湿度、粗鲁的装卸和可能的偷窃,因为许多货物要经过转船才抵达阿联酋。包装箱的内外都应防水,用金属带双条捆扎,勿用油毡。 2.3 入境仓储 吉贝尔阿里自由区位于吉贝尔阿坦克港。运抵吉贝尔阿里的货物在进口、存贮和再出口时免除关税。集装箱货物可保税转运到吉贝尔阿坦克并开箱,而非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可用卡车转运。如货物进入阿联酋,受托人只需准备一份海关的“离开自由区进口单”;如货物再出口,则准备“离开自由区出口单”。如果货轮经由吉贝尔阿里到达,使用带顶棚的储存场地的费用从轮船卸货后20天起算,露天储存费用从卸货后35天起算。集装箱收费标准为:6.92米及不足6.92米的集装箱每天10迪拉姆(2.57美元);6.92米以上集装箱每天12.5迪拉姆(3.22美元);仓储费从货物卸到吉贝尔阿里后20天或进入拉希德港的货物抵达吉贝尔阿里后一天起算.从拉希德港或机场运抵该区的货物须交纳港口处理费。另外,区内的用户可以充分利用迪拜市新建的带展览大厅和会议室的39层国际贸易中心。 3 进口关税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是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1986年海湾合作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国对外采用统一关税,最低税率为4%,最高税率为30%。目前,阿联酋海关对于既不属于免税商品又不属于应征高税以保护当地工业的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征收4%的关税。对于某些商品,如香烟和含酒精的饮料,税率可高达25%一30%,并保留征收附加进口税的权力。阿联酋不征特别税,对货物样品不征收进口关税。 2003年1月1日以前,阿联酋进口关税一般为4%.2003年1月1曰开始,海湾6国实施关税同盟,一般商品统一关税税率为5%。阿联酋相应将关税提高至5%。根据海关规定,进口关税按到岸价格(Cp价)的5%征收。非烈性酒的进口税为50%,进口烟草的关税为100%。CIF价通常以商业发票所示金额为基础。但是,海关也可能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进行海关估价。 4 有关中药进口和管理的规定 4.1 加强了对传统医师和草药制剂的法律管理 为满足公众对传统医学需求的不断增长,阿联酋政府在赋予传统医学合法地位的同时,加强了对传统医师和草药制剂的法律管理。1994年,阿联酋卫生部成立了“草药法规注册委员会”,进行草药药品注册的立法工作,1998年颁布了海湾国家第一部官方的草药注册法规并于当年6月正式实施。法规要求所有进入阿联酋的药品必须由当地的专业 药品公司代理,其对传统草药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比西药相对宽松一些,但申报注册的草药产品说明中不得含有动物药。1996年成立了海湾地区第一所国家传统医学研究中, Zaycd Complex for HerbalResearch and Traditional Medicme(ZCRHTM),目的是采用现代科学手段,对阿联酋包括草药在内的传统医学进行研究,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草药产品和治疗方法;利用科学研究结果,编制阿联酋草药药典;制定草药法规;对进口草药产品的工艺、质 量标准、药效和安全性进行复核检测.该中心已成为海湾地区具一定影响的传统医学教育、培训、研 究中心及阿联酋国家草药鉴定、质量控制中心.面对越来越多的传统医学在阿联酋存在的现实情况,为加强对各私立诊所和医院从业人员的管理,2000年阿联酋组建了直属卫生部的替代医学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实施有关传统医学方面的法律法规。 4.2 中药产品已以合法身份进入阿联酋医药市场 中药产品首次以合法身份进入阿联酋医药市场是在1999年5月。当时“阿联酋华仁堂中医药有限公司”下属的“华仁堂大药店”经阿联酋卫生部批准,成为海湾国家中第一家直接经营中药饮片的大型中药店。由该公司所属的“环球中草药公司”申请注册的“福康片(兰州威信制药厂生产)“和“复方丹参滴丸(天津天士力集团)”2001年6月首次以治疗药品的形式在阿联酋卫生部注册成功。同年,桂林三金生产的“西瓜霜润喉片”等也开始以药品形式在阿联酋申请注册。此外,中药产品以药品形式进入阿联酋最成功的当属“三鞭宝 (Safiba)”。2001年10月由在迪拜的一家苏丹公司向阿联酋卫生部申请注册,获准以壮阳药在阿联酋销售。由于所选产品针对当地阿拉伯人的需求、疗效确实、不良反应较少,获得了阿联酋当地上层社会的广泛认同。在注册期间, “三鞭宝”就获准进行广告宣传和销售。目前, “三鞭宝”在阿联酋已成为紧俏药品,并通过阿联酋流入海湾及中东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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