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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了解四类降糖药物的禁忌症

  • 来源:唐汉寻医问药 作者:唐汉 时间:2013-10-17 14:40:06
  • 核心提示: 第一类:磺脲类

      作用机理:通过作用于胰岛B细胞的受体来促进胰岛素释放,但其降血糖作用要依赖于尚存活的胰岛B细胞组织。

      禁忌症:

      (1)1型糖尿病
    第一类:磺脲类

      作用机理:通过作用于胰岛B细胞的受体来促进胰岛素释放,但其降血糖作用要依赖于尚存活的胰岛B细胞组织。

      禁忌症:

      (1)1型糖尿病。

      (2)2型糖尿病患者,B细胞功能已衰竭。

      (3)2型糖尿病合并急性严重代谢紊乱(如合并酮症酸中毒)。

      (4)糖尿病合并妊娠、糖尿病妊娠、哺乳期。

      (5)2型糖尿病患者伴应激状态者(如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创伤)。

      (6)已有严重的心、肝、脑、肾、眼部并发症或合并症者。

      (7)对磺脲类药物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者。

      (8)儿童和老年人要酌情调整磺脲类药物剂量或以选用作用时间较短的药物和格列喹酮为宜,剂量不宜过大。患者应该禁酒,因为酒精可诱发或加重空腹时磺脲类药物的降糖作用而发生低血糖症。

      第二类:双胍类

      作用机理:减少肝脏产生葡萄糖,促进肌肉摄取多余葡萄糖,增加胰岛素对血糖的敏感性。

      禁忌症:

      (1)Ⅱ型糖尿病轻症可用饮食控制的不用此类药;凡Ⅱ型中重症或Ⅰ型糖尿病人须用胰岛素治疗,不用此类药治疗。

      (2)有酮症酸中毒及高渗昏迷、重度感染、创伤、高热、手术、妊娠、分娩、慢性胃肠病、肝肾病、心力衰竭、心肌梗塞、失血失水、慢性营养不良、消瘦、黄疸、慢性酸中毒、酒精中毒等患者不宜采用此类药治疗。

      (3)使用胰岛素每日>20U不宜用此类药。

      (4)严重的糖尿病肾病、视网膜病变、神经病变、脑部并发症、周围动脉闭塞伴坏疽者,亦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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