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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慢性肾炎育龄妇女还能不能生育

  • 来源:唐汉寻医问药 作者:唐汉 时间:2013-10-16 15:03:52
  • 核心提示: 患有慢性肾病,以下四方面情况不宜生育--

    一是慢性肾炎活动期、慢性肾炎伴有严重高血压、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妇女不宜生育。原因何在?休养对治疗慢性肾炎
    患有慢性肾病,以下四方面情况不宜生育--

    一是慢性肾炎活动期、慢性肾炎伴有严重高血压、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妇女不宜生育。原因何在?休养对治疗慢性肾炎有重要意义。妊娠可使肾炎的病情迁延不愈,甚至病情恶化,肾功能急剧减退。慢性肾炎活动期,即尿中除蛋白外,还有较多的红细胞、白细胞、管型,检验可见血中补体C3降低,表示病情不稳定,免疫反应还很活跃,此时妊娠如火上浇油,促使病情恶化。

    二是慢性肾炎有大量蛋白尿者亦不宜妊娠。妊娠可促使血浆白蛋白下降,导致严重水肿,血容量增加,使血压升高,可导致心力衰竭。

    三是肾病患者血压高于150/100毫米汞柱者不宜生育。这种病人妊娠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可引起高血压性脑病、子痫、死胎,也可引起心力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产后大出血的发生率也很高。

    四是慢性肾炎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宜生育。肾功能不全的妇女妊娠后,肾脏可能会不堪重负发生肾衰竭、产生尿毒症,危及生命。但是,并非所有慢性肾炎妇女都不能生育,应视肾炎的类型、病情的轻重、肾功能情况而决定。

    有些肾炎病人在适当情况下还是可能妊娠的,但需要注意一些事项。比如伴有慢性隐匿型肾炎、轻度肾病型,仅有少量蛋白尿、无高血压、无肾功能减退等等肾病患者,在严密医疗监护观察下可允许妊娠。这些病人必须定期检查尿常规、测血压、查肾功能,尤其在妊娠后期应每周查2次尿常规,每天测量血压,每1-2周查一次肾功能。如果有尿蛋白大量增加、血压明显升高趋向,肾功能有减退,应及时中止妊娠。

    提醒那些慢性肾炎患者已经妊娠的妇女,要更加注意生活调理,保证足够的休息与睡眠。要合理饮食,保证营养,补充足量维生素,以增强体质,减少感染机会。要注意防寒保暖,预防上呼吸道感染,注意会阴部清洁,避免性生活,减少尿路感染机会。还应注意皮肤清洁和及早医治龋齿。

    慢性肾炎孕妇,如有水肿、血压升高,应严格限制食盐摄入量,保证休息,补充蛋白质和人体必需氨基酸,纠正低蛋白血症。如有血压升高,应选用对肾血流量无影响的降压药物,如硝苯吡啶、开搏通等。要避免使用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如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磺胺类药、阿司匹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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