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误信“剖腹产小儿聪明”的无稽之谈,不等到正式临产即要求做剖腹产。有的产妇不能耐受子宫的阵缩,精神高度紧张,在待产时大吵大闹,要求剖腹产,甚至于威胁医生说“要不做剖腹产,将来大人小孩出了问题,找你们算账”,给医生施加压力。其实,剖腹产是解决难产的一个手段,但有严格的适应证,也有它的禁忌证,应根据手术指征慎重选择:
1.母体明显的骨盆狭窄,软产道瘢痕狭窄。2.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3.先兆子宫破裂。4.高龄初产合并臀位或妊高症。5.多年不孕或有难产史,现无子女者。6.某些内科疾患,不宜经阴道分娩者。7.产前多次检查无明显异常,但临产后产力、产道及胎儿三方面关系不协调造成产程异常,经处理无效者。8.胎儿过大,胎儿头与骨盆相对不称。9.胎儿窘迫或胎盘功能减退,短时间内不能从阴道分娩者。10.胎儿位置不正,如腿先露、横位而先露不能纠正者。11.脐带脱垂,胎心尚好。
其他如子宫畸形、骨盆狭窄等,在母婴情况紧急,又没有条件从阴道迅速娩出胎儿时,剖腹产可争取及时抢救母儿生命的机会。剖腹产仅是非正常分娩的一个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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