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治未病专区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治未病专区 > 未病先防 > 正文
  • “治未病”理论在内分泌代谢性疾病中的应用

  • 来源:中医药临床 作者:刘春红 何智勇 时间:2013-06-14 16:08:00
  • 核心提示: 治未病理论的研究
    “治未病”出自《黄帝内经》,是中医学重要的防治思想。治未病就是预先采取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与发展、传变,其含义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l防病于未发
    毋庸置疑,治未病首
        治未病理论的研究
        “治未病”出自《黄帝内经》,是中医学重要的防治思想。治未病就是预先采取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与发展、传变,其含义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l防病于未发
        毋庸置疑,治未病首先应包括在疾病发生之前,就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即《素问•四季调神大论》所谓“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于疾病未生之时进行治疗,实为一种预防思想。亦即在平素应注意保养身体,防止疾病的发生。因为疾病的发生关系到正气和邪气两方面的因素,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根据,邪气侵犯是疾病发生的重要条件,所以预防疾病的发生也必须从这两方面着手:一是培养正气,提高机体的抗邪能力;二是防止病邪的侵袭。正如《素问•遗篇•刺法论》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所云:“若人能养慎,不令邪风干忤经络,更能无犯王法、禽兽灾伤,房室勿令竭乏,服食节其冷、热、苦、酸、辛、甘,不遗形体有衰,病则无由入其腠理”。
    2防微杜渐
        《素问•八正神明论》云:“上工救其萌芽”。就是说疾病虽未发生,但已出现某些先兆,或处于萌芽状态时,应采取措施,防微杜渐,从而防止疾病的发生。这也应该属于治未病的内容。健康与疾病之间没有截然的界限,中间可能存在一个“病前状态”。在“病前状态”,尽管事实上体内已开始发生某些异常变化,但病象尚未显露,或虽有少数临床表现,却不足以确诊病症。其有可能发展为具有明显症状的疾病,若能及时施治,就可阻止这种发展,从而使“病前状态”向健康方向转化。
    3已病防变
      疾病发生的初期,就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治疗,防止疾病的发展与传变,这也应属于治未病的内容。在疾病初期,一般病位较浅,病情较轻,对正气的损害也不甚严重.故早期治疗可达到易治的目的。正如《医学源流论》云:“病之始生浅,则易治;久而深入,则难治”,“故凡人少有不适,必当即时调治,断不可忽为小病,以致渐深;更不可勉强支持,使病更增,以贻无穷之害”。因此,在防治疾病过程中,一定要掌握疾病发生发展规律及其传变途径,做到早期诊断,有效地治疗,才能防止其传变。再者,根据疾病传变规律,先安未受邪之地,故《素问•刺热篇》说:“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日治未病。”这将更有助于“治未病”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
        治未病理论在内分泌代谢性疾病中的应用
    1  “阴阳失调”是疾病发生的基础
        疾病与健康是相对而言的,人体脏腑、经络的生理活动正常,气血阴阳协调平衡,即所谓“阴平阳秘”。《素问•生气通天论》云:“阴阳之要,阳秘乃固。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谓圣度。固阳强不能密,阴气乃绝。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
    绝,精气乃绝。”故当人体在某种致病因素的作用下,人体脏腑、经络等生理功能活动异常,气血阴阳平衡协调关系受到破坏,导致“阴阳失调”出现了各种临床症状,便发生了疾病。
        为了适应不断改变着的外界环境并保持机体内环境的相对稳定性,人体必须依赖与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及免疫系统的相互配合和调控,使全身各器官系统的活动协调一致,共同负担起机体的代谢、生长、发育、运动、衰老、和病态等生命现象。内分泌系统除其固有的内分泌腺(垂体、甲状腺、甲状旁腺、肾上腺、性腺和胰岛)外,尚有分布在心、肺、肝、胃肠、脑、肾的内分泌组织和细胞。他们所分泌的激素通过各种途径将信息物质传递到全身各细胞组织,发挥其对细胞的生物学作用。在正常情况下,内分泌系统通过反馈与负反馈机制协调着激素的正常分泌,协调着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这就是中医所说的“阴平阳秘”,那是人体的一种平衡状态,只有保持这种平衡状态才能保持不病的健康状态。然而,在各种致病因素的作用下,都会引起内分泌代谢功能的紊乱,或出现功能亢进,或出现功能的减退,即导致了机体的阴阳失衡,而使人体处于“已病”的状态。因此,在阴阳出现失衡之前采取措施保持“阴平阳秘”这就是治未病应用的关键所在。
    2疾病的发生与一定的条件相关
        中医学认为人与自然息息相关,任何疾病的发生都是在一定的致病条件下而产生的。破坏人体相对阴阳平衡状态而引起疾病的致病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诸如气候的异常,精神刺激,饮食劳倦,跌仆金刃外伤等等,均可导致疾病的发生。而且,在疾病的过程中,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在某一病理阶段中是结果的东西,在另一阶段中则可能成为原因,如痰饮和瘀血等,既是脏腑气血功能失调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反过来又能成为某些病变的致病因素。
        随着内分泌代谢疾病研究的深入,对其病因的认识已有了很大的发展,因此对于许多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防治已成为可能。如缺碘性甲状腺肿以及呆小症是可用碘化盐达到防治目的,希恩综合症可以通过加强围生期医疗保健来防治 。许多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如甲亢、糖尿病、痛风、骨质疏松症以及营养性疾病皆与饮食因素相关,因此对其大力推广平衡饮食以摄取合理的营养有助与延缓和(或)防止上述疾病的发生与发展。另外,对于某些继发性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治疗必须注重原发病的防治。一般在原发病好转治愈后,继发的内分泌性疾病和营养代谢障碍营养亦得到缓解。而对于一些以先天性代谢缺陷的代谢性疾病,一般只能针对诱因进行预防,但随着细胞生物学和分子遗传学的研究进展,将外源性基因导入病人的DNA中,以代替或修复突变的基因将成为可能  。
        因此综上所述,对于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一些可逆因素进行早期的干预与治疗,尤其对于某些高危人群来说,有助与延缓疾病的发生于发展。中医的“治未病”就是利用疾病发生的诱发因素对高危人群及其家属进行防治教育,尽早诊断,消除诱因,防治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发生是完全可能的。故《素问•上古天真论》日:“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
    3疾病是一个由微至著的过程
        自然辨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轻到重,有少到多,由微至著,循序渐进发展变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质变是量变积累的过程,这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以疾病而言,尤其是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发生发展都不可能是突然而起的,它必然要经过或短或长的隐伏阶段。
        在内分泌疾病中,随着激素检测技术的不断进步,使人们认识到了许多亚临床型内分泌功能亢进和功能减退的疾病类型存在。例如,由于超敏TSH测定方法的建立与应用,使得亚临床型甲减和亚临床型甲亢的诊断成为可能,早期用药物治疗亚临床型Graves病与Graves眼病,其预后良好,可防止慢性并发症的发生,类似的情况也发生于亚临床型Cushing综合症  ,亚临床型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症等。而在糖耐量减退期,高尿酸血症以及骨量减少以及绝经期等早期给予积极的干预治疗,将有利于减少糖尿病,痛风,以及骨质疏松症等代谢性疾病的发病率。
        对于中医的“治未病”中的即病防变就是根据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并根据不同阶段疾病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干预治疗措施,已达到预防疾病的进一步发展。
    4疾病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特点
        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皆有其特定的规律,疾病的变化发展亦有其自身的规律及特点。因此,唯物辩证法法认为,人类不仅能够发现和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而且反过来又可以利用规律。故疾病发生后,可以根据已掌握的发展趋势和传变规律,针对疾病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恶化趋势和已经萌芽的先兆症候,及时采取措施,将病邪阻截在皮毛或萌芽阶段,杜绝其深入。这也是中医学治未病的一个方面。如《金匮要略》云:“适中经络,未流传脏腑,即医治之,四肢才觉重滞,即导引吐纳,针灸、膏摩、勿令九窍闭塞”。它反映了《内经》“善治者治皮毛”的早期治疗观点。
        在内分泌代谢性疾病中,由于激素的特定作用,即其作用于相应的靶细胞。因而在病理情况下,内分泌代谢功能的紊乱皆会引起相应靶器官的损害。因此,如何早期诊断和发现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靶器官损害,并早期予以干预治疗,逆转其受累器官的功能,改善疾病的转归和预后,是“治未病”理论中的既病防变在临床实践中的具体应用。《难经•七十七难》:“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故日治未病焉。”这种“先安未受邪之地”的主张用于防治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并发症有一定临床价值。
             结    语
        综上所述,中医学在医学模式、理论特点和诊疗方法上,对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防治都具有明显的优势。把疾病防治作为中医药发挥优势的重点领域,深入挖掘有关疾病防治中医学理论基础,全面开展中医疾病防治的方法和技术研究,建立有中医特色的疾病防治体系,并在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中全面推广和普及,对于预防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发生提高国民健康素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具有战略意义。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京ICP备11018379号-2
    Copyright©1999-2019 TH55.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汉中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