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疲劳综合征以原因不明的慢性、虚弱性疲劳为主要特征,疲劳的症状表现持续至少
6个月以上,而且由于疲劳的出现导致患者日常生活活动的明显下降,并且这种疲劳经休息
或加强营养后不能缓解。慢性疲劳综合征与个体身体状况、心理应激因素、社会应激因素等
密切相关。除疲劳的症状表现外,还可伴随咽痛、淋巴结肿痛、肌肉痛、关节痛、头痛等一
系列躯体症状以及短期记忆力下降、集中注意力困难、睡眠紊乱(嗜睡或失眠)等认知功能
障碍,情绪变化(抑郁或焦虑)等精神神经症状,且尚未发现特异的实验室诊断指标。
【判断依据】
1.临床不能解释的持续或者反复发作的慢性疲劳:①该疲劳是近患或有明确开始(没有
生命期长)。②不是持续用力的结果。③经休息后不能明显缓解。④导致工作、教育、社会或个人日常活动水平较前有明显的下降。
2.下述症状中同时出现4项或4项以上,且这些症状已经持续存在或反复发作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但不应该早于疲劳:①短期记忆力或集中注意力的明显下降。②咽痛。③颈部或腋下淋巴结肿大、触痛。④肌肉痛。⑤没有红肿的多关节的疼痛。⑥一种类型新、程度重的头痛。⑦不能解乏的睡眠。⑧运动后的疲劳持续超过24小时。
【调理原则】
去除影响因素,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调畅情志,均衡饮食。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理,
综合干预,辨证调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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